(3)拟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
4.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职高专业类请咨询86784419,俞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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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报考专业及其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