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瓮安县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级中学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两所高中(贵州省瓮安中学、贵州省瓮安第二中学)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充实高中教师队伍,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此次公开引进人数为27名(具体需求学科计划见附件2)。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科相应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学所学课程无挂科科目。
(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10日早上8:00前,在瓮安八小行政楼五楼,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考官抽调
1、面试方式
专业测试(说课或试教)。
2、面试考官抽调
面试考官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面试当日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
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同一学校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进入下一环节;如招聘名额末位面试分数相同且超过职数的,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通过面试复试择优确定。
面试结束后现场签订《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意向就业协议书》。
签订《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意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在2020年7月2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的全部过程。2020年7月25日前不能提供档案政审的,视为政审不合格,不予招聘。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的低服务期限为3年,未满3年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3.政审不合格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考生参加面试后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
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s://www.china-share.com/jiaoshizp/
瓮安县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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