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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2023,陕西省 招生章程详解

时间:2023-02-04来源:华宇网校作者:招考公告 教师招聘网课试看报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202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2023?

按照高中毕业考试网 5月27日公布的有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的招生章程有一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培养涵盖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种高级针对人才。  第四条 学校现有桂林市花江校区、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和北海市北海校区。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要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平日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相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相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官方网站等向学员和社会发布,以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学员加分分值累计不可以超越20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百分之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与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具体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员,在第一志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学员。  第十三条 非艺术类专业,实行“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学员满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设立专业级差。当学员填写的全部专业志愿均没有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由学校按照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学员满分(含加分)产生成绩一样的情况时,则根据以下排序规则排出位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理工科类学员根据下列规则排出位次:  满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中毕业考试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文史科类学员根据下列规则排出位次:  满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中毕业考试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五条 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学员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艺术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百分之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百分之40)。若产生综合分一样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一样,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员要求无色盲。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学员要求男生身高不小于178cm(河北学员要求男生身高不小于180cm),女生身高不小于168cm。  第十八条 在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中毕业考试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学员的选考科目须满足我校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孩子预科班等类型的学员,按国家相关文件和学校的对应规定投档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中,主要采取英语教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都是英语国家院校,非英语语种的学员填写志愿时应慎重。报考英语专业的学员统考外语语种限制要求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一年或两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时对学员性别、应往届均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相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发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员所在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公众号上提供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录取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以在我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可以及时报到的新生,应该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才可以推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报到的新生,默认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90天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满足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给所在省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中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入学报到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应参与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考试报名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中毕业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陕西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质上,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标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办学地址位置:

1.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3.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高质量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奉献前50名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类信息化教学创新典范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中德汽车机电合作项目优秀院校、陕西“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陕西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文明校园、陕西平安校园、陕西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详细指导服务机构。

华东交通大学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学校地点位置:江西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超过分数线,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点位置:江西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超过分数线,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整个过程监督检查。委员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证、监督招生途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管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真真切切维护各位学员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几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中毕业考试报名人员数量及生源质量等原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查核验后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能超出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每个省份高中毕业考试上线学员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每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报学员源状况,一定程度上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在每个省份(区、市)的招生计划和学员报考试情况况,确定调档比例。针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发布招生计划的1百分之20以内;针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每个省份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专业的学员要求参与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员外语语种。学校全部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学员,根据每个省份(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满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针对进档学员的专业具体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成绩优先,遵守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没有设立专业级差。投档成绩一样时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市),如对投档成绩一样分专业有明确要求的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次参考数学加语文两门合计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暂时还没有完成的专业;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作退档处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志愿的学员,学生进校后不可以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第十八条 内蒙古学员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全部学员均须参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自己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证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等有关要求执行。

  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铁路特色高职专业人才才培养主要面向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公司等就业,色盲、色弱学员慎报。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空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员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或者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详细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或者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学员参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学员参与每个省份(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统考成绩。详细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按照江西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大多数情况下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这当中,汉语言文学4380元/年、建筑学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类专业10000元/年、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特许公认会计师)、会计学(特许管理会计师)、会计学(美国管理会计师)12023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

  各专业收取的费用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如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按照不一样的住宿条件,住宿费700元/年-1000元/年。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入口通道”及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用不一样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需要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默认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90天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终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如果不小心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法

  地点位置:江西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办咨询电话号码:0791-87046576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督电话号码:0791-87046333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官网网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邮编:330013

  。

2023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体育学院 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按照《湖北教育厅有关做好 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生。 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学员”)。学员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还有举行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员。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学员(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学员”),应是满足“普通学员”考试报名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报考对象专业需体育教育及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休闲体育等体育类(以现行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为准)有关专业。

二、招生计划、收取的费用项目和标准

我校“专升本” 计划招收“普通学员”34人、“建档立卡专项”6人,共录取40人。按照报名情况,如报考“建档立卡专项”总人员数量不够产生计划空余,则空余量纳入普通学员计划。“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培养费与我校 同一类型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一样的收取的费用项目和标准。

三、报名

报名方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在线登录湖北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官网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互联网报名

报名流程

1.填写志愿:满足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在线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学员电子照片,填写志愿填报。时间: 6月28日8:00-7月1日23:00。

2.志愿审查核验:对报考我校的学员志愿进行核验,审查核验结束后学员可在线登录报名平台查阅审查核验结果。时间: 7月2日8:00-18:00。

3.更正志愿:志愿审查核验没有通过的学员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更改志愿。时间: 7月3日8:00-17:00 。

4.志愿终审:我校对更改志愿的学员进行志愿终审。时间: 7月4日8:00-17:00。

5. 打印报名表:时间: 7月2日8:00-7月5日14:00。

(三)电子照片要求

1.互联网报名时学员须提交自己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需为自己近几天蓝色背景做底免冠半身登记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及入校后其他证件照片,不可以为生活照。

2.电子照片分辨率不小于240px×320px像素(PX),不能超出480px×640px像素(PX),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超出40K。

(四)资格审查核验

1.互联网报名结束后,需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核验。资格审查核验采取线上提交材料的方法进行,线上提交材料涵盖: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学员提供的审查核验材料须真实有效,学员录取后,入学时将进行材料复核审查。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核查验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整个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但凡是发现学员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全部取消学员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2.毕业证及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要求:学员将居民身份证反面(有照片的一面)朝上,置于毕业证书照片附近,不可以遮挡毕业证书有关信息,将毕业证书与居民身份证一同扫描(或拍照),存为jpg格式,用“学员姓名+毕业证”命名。

3.学员提交的扫描件,要求为原始图片,可一定程度上剪裁,但须保证图片清晰可辨,能准确识别学员学历信息和身份信息。

4.学员于7月7日23:00前,将扫描材料发送至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whsu.jw@qq.com,我校于7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核验,审查核验情况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已网络在线报名的学员若是官方要求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提交审查核验材料,则默认为自己主动放弃报名。

缴纳报名费用确认

按照湖北教育厅文件,专升本报名考试报名费按《湖北物价局、湖北财政厅有关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取的费用相关问题的公告》(鄂价费【2023】107号)相关标准收取,每生130元。通过资格审查核验的学员,于7月12日至13日进行在线缴费确认,详细缴纳报名费用流程在资格审查核验回复邮件中予以具体说明,已进行网上在线报名但没有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的学员,默认为自己主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考我校的学生一定要持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于7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给学员,学员自行打印)、报名表、居民身份证于7月28日参与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后后,学校于 8月8日前向学员提供成绩查询及成绩分数复核服务,成绩查询方法及成绩分数复核详细流程以公告信息形式在武汉体育学院官方网站(www.whsu.edu.cn)公布,请学员随时关注公告信息变动。

五、录取

1. 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严格根据“专升本”计划数,按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满分成绩一样,则参照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运动生理学)成绩录取。

2. 我校“专升本”录取分两批进行,在普通学员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照录取原则,按建档立卡学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学员,与普通学员一起参与普通学员录取。

3.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经顺利完成招生计划,不可以再进行补录。如未完成普通学员招生计划,则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补录公告信息,接受学员补录报名,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及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录取名单定下来以后,学校将会在8月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专升本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我校将会在9月初寄发录取通知。

六、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1.学生持录取通知、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按官方要求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学生报到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获取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所在专科学校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情况特殊可新生报到时由个人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2. “专升本”学生插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修完本科学业,达到成绩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质上时间在内容框中填写;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法

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27-87190230;监督举报电话号码:027-87192251 。

附件:1. 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田径考查内容与标准

2. 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体操考查内容与标准

3. 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江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我校将在3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1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研究生,详细内容查看“江南大学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法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并熟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针对人才还有具有很强处理实质上问题的能力、可以担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针对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法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学校念书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用各种方法和灵活时间具体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及大多数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带上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 学员学业水平一定要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到时候可毕业本科生。学员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道的那天前一定要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那天,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还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学校念书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与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方罗列出来的规定执行。

1. 报名参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临近考试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答题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可以报考)。

2. 报名参与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临近考试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答题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与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与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 满足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这当中,在职学员回原单位;非在职学员(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都回定向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满足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4.满足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考试报名资格要求。

(五)报名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产生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学校念书生和入学新生,还有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学校念书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满足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不需要考试资格的学员,须在国家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在线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考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志愿并参与考研复试。

三、报名

报名涵盖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全部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员均须进行网络在线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络在线或现场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深造念书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一定要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学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络在线报名

1.网络在线报名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络在线预报名时间: 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2.报名流程

学员可以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在线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注意事项,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报考点还有我校的网络在线公告信息要求报名和支付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凡不按照官方要求报名、不支付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写虚假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学员自己担负。报名时间内,学员可自己可以再次更改网络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位学员只可以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可以再补报,也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

3.须知

(1)学员报名时只填写一个专业。待考后,教育部发布学员进入考研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员可以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写多个调剂志愿。

(2)学员应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学员要准确在内容框中填写个人信息,对自己所受奖惩情况,非常是要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在参与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途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那么,会按照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获取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时间内将会针对学员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络在线校验,学员可网络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员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时间内自行在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络在线校验的学员可以在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查检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学员,进行网上在线报名时须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学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员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官方要求填写自己入伍前的入学信息还有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9)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可以再报名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

除推荐不需要考试研究生外,其他学员均须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络在线报名信息。

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为 11月1号到10号左右,详细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确定。以报考点公告信息为准,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可以再补办。

全部学员均要对自己网络在线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经学员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考研复试及录取阶段全部不作更改,因学员在内容框中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担负。

四、初试

(一)学员需要在 12月19日至12月28日这个时间段,凭网上报名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和密码在线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这个时间段不可以涂改或表达。

(二)学员凭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与初试和考研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 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具体安排: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都是3小时,初试方法都是笔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考研复试

考研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形,确定我校学员进入考研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研复试办法和程序于考研复试前在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研复试时对学员资格进行核验,不满足考试报名条件者,不可以考研复试。

全部拟录取学员一定要进行考研复试,考研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研复试采用笔试考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综合面试等各种方法进行,内容大多数情况下涵盖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等,详细内容查看考研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学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考研复试时暂时还没有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学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细内容查看招生目录,加试方法为笔试考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学员是不是加试由学院决定。各专业(领域)按照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调剂,调剂工作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在考研复试前发布,到时候学员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考研复试有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与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只可以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用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员,入学前学员档案一定要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员,录取前须签署对应协议。

新生应及时报到。不可以及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到时候可毕业本科生学员,入学时未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学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非常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与各自不同的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学校念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学员,相关部门将联系考生所在单位,由学员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什么时候,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根据国家和江苏规定向全部研究生收取学费,收取的费用标准参见江南大学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有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发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员数量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员数量,推免生人员数量以后确认录取人员数量为准,公开招聘考试实质上录取人员数量将按照教育部后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质上录取的推免生人员数量、学员报考试情况况作一定程度上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员进行网上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自己《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学员。

(4)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自主命题考试学员,详细内容查看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各个考试科目不独自出题,均使用统考考试试卷。报考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于 11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自己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封专家推荐信)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未寄达则默认为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学员。非全日制学生在读这个时间段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具体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具体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具体安排与全日制专业一样(大多数情况下在工作日授课)。学员报临近考试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6)学员和刚才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出现的问题由学员自行处理。若因上面说的问题使我校没办法调取学员档案或签署相关协议,导致学员不可以考研复试或没办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担负责任。

(7)防疫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防疫的新要求详细指导下开展。招生途中,假设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对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信息。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9)联系方法:

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点位置:江苏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法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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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写着只招收第一志愿学员是什么意思?

高中毕业考试成绩揭晓后,学员启动填写志愿。

高中毕业考试志愿一般分为哪些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早一点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早一点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还有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每一个学员的每个批次志愿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填写3-5所高校,排列在该批次志愿早的一位的高校即为第一志愿。

江苏实行的是平行志愿,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这当中,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 5所院校。

每个省份高中毕业考试政策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详情请查询本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高中毕业考试志愿”及拟报考高校官方网站。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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