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怎么处罚,醉驾当时怎么处理

醉驾怎么处罚?
说正事儿以前,提示广大看官,一定要记住那句至理名言:“喝车不开酒,开酒不喝车”。
(2)扣12分;
(3)扣留驾驶证6个月。
△开营运车辆酒驾处罚:
(1)罚款5000元;
(2)扣12分;
(3)5年内不可以重新取得驾照;
(4)处以15日以下拘留。
3、血液中酒精含量 ≥ 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可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开机动车醉驾处罚:
(1)吊销驾照;
(2)5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驾照;
(3)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4)并处罚金。
△开营运车辆醉驾处罚:
(1)吊销驾照;
(2)10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驾照;
(3)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4)并处罚金;
(5)终生不可以驾驶营运车辆。
4、酒驾或醉驾导致他人重伤、死亡、公私财产重要损失等重要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高获刑15年有期徒刑,终身不可以获取驾照。
以危险驾驶证定罪处罚,处拘役(30天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未带上驾照醉驾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出现重要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要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非常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全部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相关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可以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出现重要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扩展资料案例子:一男子醉驾被查获刑60天并罚款5000元节日聚会,很多人喜欢小酌或畅饮几杯,一定要要记住一个原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近,陕西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 10月8日20时20分,被告人王鑫酒后驾驶某小型面包车,沿三原县幸福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三原县某中学校门前时,被三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酒驾民警现场查扣,经现场吹气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183.8MG/100ML。第二天,经西安市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王鑫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8.25MG/100ML。法院经审理觉得:被告人王鑫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了解,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鑫血液酒精含量超越200MG/100ML,量刑时可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认真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二)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鑫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都是化名)参考资料:
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一男子醉驾被查获刑60天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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