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会计师是指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23年是现在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考生多、考生规模发展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总部设在伦敦,在美国洛杉矶、加拿大多伦多、澳大利亚悉尼建有分会,在世界上70多个城市均设有办事处。
ACCA自1988年进入中国以来,经历20余年迅速发展,现在在中国拥有超越22,000名会员及41,000名考生,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香港还有澳门设有共7个办事处。
ACCA为全世界有志投身于财务、会计还有管理领域的专才提供[*{6}*]的资格认证,一贯坚持*6的标准,提升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还有监管能力,并秉承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原则。
在英国,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ACCA会员资格得到欧盟立法还有不少国家公司法的承认。ACCA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加勒比特许会计师协会(ICAC)等会计组织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国际上,ACCA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创始成员,也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成员。
特许管理会计师英文简称为CIMA,其资格不局限于会计内容,而是涵盖了管理、战略、市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等方方面面的商业知识和技能。
CIMA于2023年5月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全新的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规则和程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需要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故将他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需要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照本规定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开展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照本规定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开展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举报。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接到举报后需要依法及时处理。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需要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详细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需要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还经营时间超越1年。
第八条
特许人需要自第一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那天起15日内,依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需要提交下方罗列出来的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达其满足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需要经批准才可以经营的,特许人还需要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满足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那天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公告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实时发布。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需要涵盖下方罗列出来的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法;
(四)经营详细指导、技术支持还有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详细内容和提供方法;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担负;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方法;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需要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需要很多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需要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根据约定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详细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需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VIP收费用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还有退还的条件、方法。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需要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可以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公布的广告中不可以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主要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可以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可以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并熟悉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需要在每一年第一季度故将他上一年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报告。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需要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需要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那天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且还可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需要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还有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法(涵盖是不是收取保证金还有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法);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详细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详细内容、提供方法和开展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详细指导、监督的详细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还有经营状况评估;
(九)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有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不是有重要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可以隐瞒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出现重要变更的,需要及时公告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开展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举报并经过查实的,由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通过欺骗取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不允许传销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相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相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详细指导下,依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有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需要自本规定施行那天起1年内,依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备案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本文特许会计师是什么意思,特许经营权法律依据的全部内容
本文链接:https://www.china-share.com/kuaiji/202307041742460.html
发布于:华宇考试网(https://www.china-share.com/)>>> 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栏目(https://www.china-share.com/gaojikuaiji/lingzhengchaxun/)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关注本站了解更多关于文特许会计师是什么意思,特许经营权法律依据和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
特许会计师是什么意思? 特许会计师是指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23年是现在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考生多、考生规模发展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总部设...
2023-07-04
武汉通过中级会计职称有补贴吗? 没补贴,唯有积分落户 武汉于2023年10月启动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会计师们也幸运地赶上了这波热潮。按照新的《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中级会计师可取得80分的积分加分。 终还要...
2023-07-04
南京初中语文现行考试教材是哪个版本的? 人教版,或称统编版。过去,整个江苏除南北京以外初中都使用苏教版考试教材,南京小学和高中也使用苏教版考试教材,只有初中一直使用人教版。因为这个原因,南京中考与江苏其它...
2023-07-04
2023重庆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一定要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需要按相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有下方罗列出来的...
2023-07-04
评高级职称有学历方面要求吗? 大学专科学历有资格凭高级工程师,但是,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中级职称满7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