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时间和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

安全事故报告时间和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出现后,事故现场 相关人员需要 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需要于 1h 内向事故出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出现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报告,针对及时采用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需要依照下方罗列出来的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公告公安机关、劳动保证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 非常重要事故、重要事故逐级上报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2) 很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3) 大多数情况下事故上报至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可以超越 2h。事故报告后产生新情况的,需要及时补报。 自事故出现那天起 30 日内,事故导致的伤亡人员数量出现变化的,需要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出现那天起 7日内,事故导致的伤亡人员数量出现变化的,需要及时补报。
1、事故出现大多数情况下情况 事故现场相关人员需要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需要于1小时内向事故出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出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假设事故现场条件非常复杂,很难准确判断事故等级,情况十分危急,上一级部门没有足够能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事故性质特殊、社会影响非常重要时,需要允许越级上报事故。
社会工作者取证班
四大网课班次,高效学习
高端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