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什么是“垂直单位”,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江苏公务员考试什么是“垂直单位”?
中央和省级直管部门,也称“垂直管理部门”、“一条编单位”是国家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客观要求,深入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
近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机构改革力度的加大,我们国内在工商、税务、海关、质监、交通、司法、国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一步一步实行了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人、财、物权统一到省里,政府垂直管理部门具有非行政区划性、垂直性、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垂直管理部门从政府序列中分离出来以后,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得到真真切切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和不要了很多不利甚至是消极原因,如地方保护主义等,执法效率与质量明显提升。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2023 年 1 月 4 日,江苏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发布《江苏公务员录用开展办法》(以下简称 开展办法 ),现在已正式施行。开展办法对公务员录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还明确了六类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开展办法适用于整个省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按照开展办法,整个省公务员招收录取工作大多数情况下每一年组织一次,实行省市县乡 四级联考 ,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需要反映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开展办法对整个录用程序进行了规范,涵盖编制录用计划;公布招聘考试公告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查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与备案。省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对上面说的程序进行调整。
开展办法明确列出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分为六类,涵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认定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在不可以报考处理期限内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以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试、体检、考察、试用 …… 开展办法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规范。试题命制、考试试卷管理、面试时间、内容、方式和考区(点)设置、试用期时间 …… 都拥有所涉及。例如,在考察阶段,开展办法明确设区市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查询本辖区内各级机关考察人选的社会信用记录,省级机关负责查询本机关(含垂直管理机关)还有直属机构考察人选的社会信用记录。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可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录用计划的职位具体安排工作,试用期内大多数情况下不调整岗位,不可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可以参与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不可以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针对公务员录用纪律,开展办法也进行了详尽地说明。例如,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招收录取机关或者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根据管理权限,分别采用纠偏、批评教育、答卷不能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作废,全部分数都是0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法在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报考人员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规则和程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非常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江苏考有什么看法户籍限制?
1、省级机关职位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收录取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结合实质上确定,并在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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