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三个证件,户籍农转非怎么办理

农转非三个证件?
解答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取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二)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上面说的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学校念书孩子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可以自理的残疾、有病孩子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孩子需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自己是独生孩子,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孩子,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1,基础证件(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出(入)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升学迁移户口(录取通知、户口”准迁证“)等;
3,带上面说的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带上面说的资料及证件、证明等,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就可以,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内容以对方的答复
行政机关人员户口“农转非”审批程序是什么?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根据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申报程序: (1)申请人第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在内容框中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签字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署《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几天居民身份证照片及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农转非咋办,应该如何处理理?
1、申请指标:
每一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有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按照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查核验。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公告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公告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满足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核查验,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根据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
一、凡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查核验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孩子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很难自理,一定要来我市投靠孩子生活的; (2)在农村没有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孩子(含18周岁以下在学校念书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孩子(含18周岁以下的在学校念书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身份证;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核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学校念书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公告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身份证(这当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居民申请家属、未成年孩子“农转非”,证明材料齐全,户籍内勤要当场受理,责任区民警在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7日内上级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经县(市)、区公安局审核查验研究,满足政策的报市公安局审批;不满足政策的,10日内退回原申报派出所,派出所7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市局不批准的户口材料,市局在下发批准的户口材料同时退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退回的户口材料那天起10日内公告派出所,派出所自接到退回的材料那天,7日内答复核审查请人。因受指标限制,虽满足条件,但未被批准的户口材料,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退回派出所,派出所再退回自己。 其它种类“农转非”根据归口部门规定办理。
农转非需什么复印材料?
办理农转非户口证明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取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二)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
需上面说的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学校念书孩子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可以自理的残疾、有病孩子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孩子需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自己是独生孩子,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孩子,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了解整洁,规格整齐完全一样。
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事业单位,如何办理农转非?
一、办理农转非,需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二代证,假设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居民身份证相片2张 3、假设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二、办理农转非的手续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1个步骤: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2个步骤: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3个步骤;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4个步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5个步骤:持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6个步骤: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7个步骤: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8个步骤:持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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