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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的时间有规定吗开具发票的时间有规定吗有1、一般纳税人必

时间:2023-01-31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财务与会计
开具发票的时间有规定吗

开具发票时间有规定吗?

有。

1、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时候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早一点或滞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展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在出现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出现经营业务全部不准开具发票”。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出现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可以拒绝开具,更不可以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4、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取交款发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法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的相关机构用于销售,按照本次要求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都是货物移送的当天。

开具发票时间有规定。

1、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时候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早一点或滞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展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在出现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出现经营业务全部不准开具发票”。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出现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可以拒绝开具,更不可以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4、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取交款发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法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的相关机构用于销售,按照本次要求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都是货物移送的当天。

没有规定,发票的开具是销售公司依据销售的货物的明细及金额,并且要与购货方核对好明细及金额后,所进行开具的发票,发票的开具不受时间及其他原因的控制,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发票的开具都是其实传的,故此,企业需保证开具的电脑互联网要全天畅通

1、有,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时候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早一点或滞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展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在出现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出现经营业务全部不准开具发票”。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出现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可以拒绝开具,更不可以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4、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取交款发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法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的相关机构用于销售,按照本次要求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都是货物移送的当天。

1、有,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时候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早一点或滞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展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在出现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出现经营业务全部不准开具发票”。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出现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可以拒绝开具,更不可以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4、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取交款发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法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的相关机构用于销售,按照本次要求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都是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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