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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双方口供不一样怎么定,税务行政处罚2次以上会怎样呢

时间:2023-02-02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涉税法律
虚开发票双方口供不一样怎么定

虚开发票双方口供明显不同怎么定?

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是证据的一种,认定犯罪事实,还要有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两次口供不完全一样,应该结合其他证据,判断哪一次是真实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唯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拥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虚开发票假设双方口供不完全一样,撒谎的一方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假设是双方都没有说实话,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虚开发票双方口供明显不同就是违法违规,要处理

税务行政处罚2次以上会怎样?

第一次免刑的相关规定,就是指首罚免刑,即第一次处罚免刑。

第一次处罚时,此前所逃的税款,都累加计算。因为《刑法》201条原文指出:“对多次开展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根据累计数目金额计算。”这里说的累加计算,就是对这一前全部的逃税数目金额,一次性累加计算。

其次,不仅首罚免刑,假设第二次被因逃税被行政处罚后,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我们国内刑法规定:

唯有在五年内第三次逃税且达到一定的数目金额和比例标准,才可以追究逃税罪刑事责任。

或者是在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再犯的。

对这一,按照《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