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税务师考试,考生们要抓住考前的备考时间,不要让时光白白溜走,利用考前这几天时间多学习几个知识点,让自己的备考准备的更充分些。以下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每日考点,供大家学习分享。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及组成
行政主体?
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
√
国务院组成部门(“XX部、XX委员会”,如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等)
√
国务院部委、总局管理的国家局(“XX局”,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民用航空局等)
√
国务院办事机构(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直属机构(“XX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参事室、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银保监会、证监会新华通讯社、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银保监会、证监会√
其他×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如交警大队、省以下税务局设立的稽查局等)
√(经授权成为行政主体)
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
社会团体(如社会公益团体等)
其他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
项目
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
设立机关
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
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
职能范围
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
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
主体资格
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
具体种类
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委员会
行政机关及组成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委托组织
1.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2.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超越权限的委托无效
3.必须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
4.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且“不得再委托”
5.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
6.委托行政机关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项目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权力来源
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
名义
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不能独立行使行政权,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
法律地位和行为后果
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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