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考生们都在为税务师考试做后的冲刺,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考生要调整好自己的应试心态,在考前多学习一些知识点,为考试做充分的准备。
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
纳税人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
无限纳税
①住所标准: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
非居民纳税人
有限纳税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解释1】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对临时离境的,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解释2】(1)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解释3】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个人所得的征税问题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183)天之内
非居民
√
免税
×
×
90(183)天--1年
非居民
√
√
×
×
1--5年
居民
√
√
√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
√
√
√
【注意】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览表
税率
适用情况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0%比例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8项)
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特别掌握:加征或减征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3.储蓄存款利息: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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