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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物权的分类

时间:2019-01-28 12:34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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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教材对于初次备考的考生来说是很陌生的,小编建议大家在备考之初要先了解考试、科目及历年的考试情况,之后再对教材进行预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知识点,供大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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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教材对于初次备考的考生来说是很陌生的,小编建议大家在备考之初要先了解考试、科目及历年的考试情况,之后再对教材进行预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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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分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部分-民商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①自物权(即所有权):对自己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他物权(也称“限制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能够独立存在,而从物权的存在须以其所从属的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担保物权、地役权均属于从物权。

(4)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

①登记物权,是指物权的设定、变更及终止须经登记机关登记才能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物权。如不动产物权。

②非登记物权,是指物权的取得或丧失变更无需登记即可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物权;非登记物权以物之占有为公示方法,其变动无需登记,只需交付即生效力。

税务师考试备考是一条漫长的路,路上或许泥泞,或许颠簸。无论前方的路况如何,东奥小编都希望大家能坚守初心,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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