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民事责任2

时间:2018-07-30 15:33来源:网络整理考试资料 作者:华宇课件网 点击:
资料下载
2018年 税务师 考试补报名时间是7月25日到8月10日,想报考的考生要记好时间哦!另外备考时间有限,考生们要专心备考。小编今天帮各位考生准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相关知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2018年税务师考试补报名时间是7月25日到8月10日,想报考的考生要记好时间哦!另外备考时间有限,考生们要专心备考。小编今天帮各位考生准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内容导航】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免责事由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民法总论

【知识点】民事责任2

民事责任2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二)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如政府颁布禁运令);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救助人权益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目的

 

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

 

后果

 

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的(侵权人逃逸、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受益人应当补偿

 

《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新设条文

 

 

要求救助人与受助人都必须是自然人

 

 

自愿:救助人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须情势急迫

 

 

法律后果:救助人免责

 

对“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重大损害”的——漏洞,可适用“过错侵权”来处理

TAG标签:   考点      高频      2018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民事责任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