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破产原因

时间:2019-03-25 11:37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觉得自己做得到和做不到,只在一念之间。在备考 税务师 期间,考生们要习惯每日做题,培养自己的答题感觉。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够认真的对待考试,争取早日达到理想目标! 【内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觉得自己做得到和做不到,只在一念之间。在备考税务师期间,考生们要习惯每日做题,培养自己的答题感觉。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够认真的对待考试,争取早日达到理想目标!

【内容导航】

破产原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物》相关基础知识

【知识点】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胜利贵在坚持,要取得胜利就要坚持不懈地努力,饱尝了许多次的失败之后才能成功。2019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9日正式开始,考生们要坚持下去,直到胜利的终点!

TAG标签:   2019年      考点      原因      预习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破产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