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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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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
(一)应认定的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二)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情形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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