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补报名入口将于明天的18:00关闭,请还未报名的考生记好时间,已经报名完的考生应该要做好复习计划,有着自己的节奏。小编今天帮各位考生准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相关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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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民法总论
【知识点】诉讼时效(2)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理由:属于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理由:属于物权请求权;但反向可知,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理由: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请求权,特殊对待,不适用诉讼时效。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理由:储蓄存款性质特殊。我们在银行存入10万元2年期定期存款,银行就是债务人,我们就是债权人。2年到期后未取款,10年后再去取款,银行不得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注意: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不适用诉讼时效;定向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仍适用诉讼时效。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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