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错误三种类型,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三种情形

因果关系错误三种类型?
因果关系错误涵盖三种类型: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事前有意或恶意(结果推后达到)、犯罪构成要件的早一点达到。
行为与结果当中的因果关系,并非有意或恶意的独立认识内容,只是对结果的认识的附属内容。
请问因果关系认识错误详细有什么情况?
很明显这是详细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主要有三种情况:即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事前有意或恶意与构成要件的早一点达到。你所举的例子属于事前有意或恶意。这里说的事前有意或恶意是指行为人误以为第一个行为已经导致结果,出于其他目标开展第二个行为,其实是第二个行为才致使预期的结果的情况。
一般觉得,在这样的场合,第一行为与结果当中的因果关系并没有中断,即仍应肯定第一行为与结果当中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达到的结果一模一样,故应以有意或恶意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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