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是什么,开庭后合议庭一般多久后宣判

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是什么?
1、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2、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法院组织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要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相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别委员会的成员是固定的。
3、合议庭成员不是固定的是随着审判的任务临时成立的。其成员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与审判案件时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假设意见分歧,需要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需要纪录写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合议庭和审判庭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组织形式的明显不同。合议庭:是在法庭以下或者以外的对案件的研判组织,它是由审判委员会指定的人员选组成,目标是对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给这个案件定调定审判标准;
审判庭:是针对对案件审理和审判的地方,审判庭由法官、审判员和书记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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