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的情形是什么,哪些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的情形是什么?
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可以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出现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具有请看下方具体内容特点:
1、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缺乏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缺乏表现为当事人缺少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
2、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即民事行为既可能出现法律效力,也许不出现法律效力。
3.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是不是出现法律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确认。
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展的依法不可以独立开展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
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这种类型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还未确定。
2、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开展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出现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出现效力。该行为成立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还未确定。
3、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内《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获取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能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获取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还未确定。
4、债权同意缺乏的债务转移行为
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益很难达到。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国内《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获取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其债务的,转让行为在债权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还未确定。
举例子:12岁的A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B,此行为需A的监护人进行追认才可以生效
以上就效力还未确定民事行为的情形是什么,哪些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