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留置48小时的规定,报考公务员中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是什么

公安留置48小时的相关规定?
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大多数情况下为24小时;情况特殊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多不能超出48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规则和程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对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故将他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带上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在情况特殊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需要留有盘问记录。针对批准继续盘问的,需要马上公告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针对不批准继续盘问的,需要马上释放被盘问人。
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大多数情况下为24小时;情况特殊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多不能超出48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规则和程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对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故将他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带上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在情况特殊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需要留有盘问记录。针对批准继续盘问的,需要马上公告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针对不批准继续盘问的,需要马上释放被盘问人。
报考公务员中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5条规定:报考人民警察,除一定要具备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一定要具备下面条件:
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放宽,但不可以超越30岁;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省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放宽)。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报考人民警察: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犯罪嫌疑暂时还没有查清的;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直系血亲和对自己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已经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和对自己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们国内政权活动的。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人发[2023]74号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70厘米,体重不小于50千克;女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60厘米,体重不小于45千克(南方部分省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可以录用。 判断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根据下列方式: 实质上体重超越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质上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成绩计算方式: 〔实质上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可以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可以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无法自己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可以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越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越7厘米,或虽在上面说的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可以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可以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纯粹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可以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可以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可以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体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可以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带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可以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可以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八条 慢支,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九条 各自不同的因素致使的一叶肺不张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越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能超出2厘米(剑突下不能超出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导致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能超出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纯粹性脾大不能超出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自不同的肝病病人。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纯粹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病人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自不同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常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导致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出现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可以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很难治愈的耳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很难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可以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可以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越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越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可以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可以录用。
一、报考人民警察条件: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一定要具备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一定要具备下面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放宽,但不可以超越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省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放宽)。
第六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暂时还没有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自己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已经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自己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们国内政权活动的。
身高162可以当警察吗?
身高162能不能当警察,假设是男性不可以,假设是女性可以。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五条 规定,报考人民警察除一定要具备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外,明确要求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省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放宽)。
可以,不过报考警察院校身高162厘米是体检过不了的!
交警值法和值勤有啥区别?
交警执法和执勤的区别是所做事情性质不一样,危险程度也不一样。
交警执法指的是已经发现违法行为,交警需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纠偏、制止、抓捕或惩戒等行为。面对危险的违法行为时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交警执勤更多指的是正常工作巡逻和道路检查等,不针对违法行为。
一句话就可以明白二者区别,即交警在执勤途中发现某车辆违法遮挡号牌,随后该交警对该车辆进行执法处理。
执勤与值勤区别:
一、意思的不一样:
1、执勤:担任站岗、放哨、警卫等工作任务。
2、值勤:负责治安保卫或指挥交通等工作的人员值班执行任务。
二、执行者的不一样:
1、执勤:执勤执行者大多数情况下是军人。
2、值勤:值勤执行者有军人、有保安,也有交警。
三:负责的对象不一样:
1、执勤:执勤站岗、放哨、警卫负责的对象是国家、政府部门、军营、重要场所。
2、值勤:值勤负责的对象是治安保卫的小区、公司、工厂和交通规则和程序的受益者人和汽车。
1、执勤:执勤军人有检查、询问、驱离的权利。
2、值勤:值勤保安有询问权力,没有检查和驱离的权限。交通警察有检查、询问、行政罚款的权力。
五、法律责任的不一样:
1、执勤:执勤军人违法是依据军法规定进行判罚的。
2、值勤:值勤保安遵从保安规定,交通警察遵从警察规章的警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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