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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汇编有必要吗,法律解释方式五种有哪些

时间:2022-10-15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黑龙江司法考试 法考培训课程
法律法规汇编有必要吗

法律法规汇编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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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方式五种?

法律解释方式有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标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标解释等几种方式。

1.文理解释:根据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对刑法的解释,同时参考语法、标点符号、用语顺序等出现或者决定的含义。文理解释的说服力是有限的,需考虑其他解释理由。

2.体系解释:按照刑法条文在整个法中的地位,联系有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含义。

3.历史解释:依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还有刑罚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历史解释依然不会等于追求立法原意,即并不是主观解释论。

4.比较解释:借鉴外国立法与判例以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但要擅长于辩析中外刑法的异同。

5.目标解释:按照刑法规范的目标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不管什么解释方式,其解释结论一定要满足罪刑法定主义,满足刑法的目标。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规则”、“批复”和“决定”五种。

  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详细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取“解释”的形式。

  按照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取“规定”的形式。

  对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等方面的司法解释,可以采取“规则”的形式。

  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详细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取“批复”的形式。

  更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取“决定”的形式。

一、法定解释。法律解释的方式之一就是法定解释。法定解释也叫正式解释,就是指特定的机构、组织对法律进行解释,例如法律的制定机关,法律的执行机关等,这些法定解释是有权解释,但凡是做出了,对全部人都具有法律管束力,故此,法定解释也是效率高的解释了。

二、学理解释。法律解释的方式之二就是学理解释。学理解释也叫非正式解释是指由一部分学者或者专家按照个人的理解对法律条文进行的解释,这些解释对全部人都不具有管束力,属于一部分学理的理解解释。

三、限制解释。法律解释的方式之三就是限制解释。限制解释是指按照法律的字面名字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来解释,其实就是常说的在解释时,要紧扣字面名字所表达出来的意思,不可以自己想当然的做一部分扩大解释,解释出来的寓意甚至比字面名字所表达出来的意思都还需要窄一部分。

四、逻辑解释。法律解释的方式之四就是逻辑解释。逻辑解释就是指按照逻辑推理的方式,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逻辑推理本就是一种推理学,根据逻辑的推理方法去理解法律条文,然后做出一部分法律解释,这也仅是一种理解,还是不具有管束力。

五、历史解释。法律解释的方式之五就是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制定的历史背景还有法律渊源来推断法律条文的详细意思,这样的解释实际上也是一种推断性的解释,不具有普遍的管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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