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布,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布?
1月19日下午,山东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公布会,发布全年整个省居民人都可以支配收入为32886元。这当中,城镇居民人都可以支配收入为43726元;农村居民人都可以支配收入为18753元。据此计算 山东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为43726元×20=874520元。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病人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工资进账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按照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一样(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质上出现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按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当中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质上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质上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当中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详细每个伤残等级能落在自己身上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根据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非常严重的,可以在上面说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提升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质上年龄)÷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质上年龄)÷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当中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当中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对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改替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出现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非本地治疗,因客观因素不可以住院,受害人自己及其护理人员实质上出现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涵盖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导致财物损毁的实质上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病人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工资进账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按照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一样(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质上出现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按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当中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质上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质上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当中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都可以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详细每个伤残等级能落在自己身上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根据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非常严重的,可以在上面说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提升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质上年龄)÷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质上年龄)÷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当中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当中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质上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担负扶养义务的人员数量×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对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改替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出现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质上出现后另外单独起诉,但按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肯定出现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出现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非本地治疗,因客观因素不可以住院,受害人自己及其护理人员实质上出现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涵盖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导致财物损毁的实质上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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