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条件有哪些,18年法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法考条件有什么?
一、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详细请参考下方图片:

二、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因有意或恶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处理期限没有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相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不允许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与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获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一、考试报考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前已获取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取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方面的要求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已经完美的达成学业但暂时还没有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涵盖互联网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 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 9月30日前获取单科成绩都合格且本年内获取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二)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因有意或恶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处理期限没有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相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不允许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与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获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可以报名参与 法律职业考试。
(三)参与 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及格成绩分数或者放宽及格成绩分数的,合格成绩在 法律职业考试中有效。这当中,达到全国统一及格成绩分数的,可以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与 主观题考试,满足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及格成绩分数的,可报名参与 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与 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参与考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考试试卷参与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写自己信息和题目作答。
有关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方面要求:
【学历方面的要求】
按照《开展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新人新办法”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3、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3年法律工作经验)。
“老人老办法”
1、本办法开展前已入学或者已获取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办法开展前入学的非法本都可以考。涵盖: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
【 4月29日前已获取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取对应本科,不管是法本或非法本,不管是全日制本科,还是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涵盖:成考,自考、函授等形式),都可以继续参与法考,而一直能参与考试,但前提是至少要是应届生或已经拿到毕业证】
假设对怎么学习完全摸不着头脑,很懵圈,可在微博、知乎、公众号、学法网找一部分法考攻略帖、实用帖、科普帖去了解2023考试的一部分情况,或者下载一部分法考学习的APP,推荐希律法考APP,真题很全,剖析解读也很完善。
法考改革后限制了考试报考条件,但限制的是“新人” 以后入学的属于新人,但对“老人”没限制,维持和司考时代一样的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可以看讲座内容。
https://mp.weixin.qq.com/s/NIfD_o9hpXrjEwxSUl-LGQ
结合图标简单地说明一下:
1.不管你是是不是是全日制、是不是是法学专业,只要你本科毕业证拿到手了,你完全就能够考!
2.有关在学校念书生的报名资格
4月28日以前入学的考生,不管是不是为法学专业的考生都可以考,但是,要等到大三下学期才可以报名;
4月28日后面入学的考生,需是法学专业才可以报名,同样需等到大三下学期。
3.有关法本/非法本及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报名资格
4月28日后面入学的非法本全日制考生,虽然不可以报考,但是,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法硕或者拥有法律有关行业的3年工作经验,也还是允许报考;
4月28日后面入学的非全日制考生,假设想要报名法考,需考一个法硕才有资格。
可以参考此表
“新人新办法”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3、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3年法律工作经验)。
“老人老办法”
1、本办法开展前已入学或者已获取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办法开展前入学的非法本都可以考。涵盖: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
18年法考考试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开展前已获取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取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开展,可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方面的要求、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一定程度上放宽,对其获取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详细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
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第二十四条 香港非常行政区、澳门非常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台湾省地区居民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详细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外单独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其他政策规定,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协调委员会定下来以后,在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公告信息中发布。
国家司法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开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升和保证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一定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取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开展。
第六条 国家司法考试的开展工作需要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考试方法
第七条 国家司法考试每一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和有关具体安排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涵盖: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九条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出题。
国家司法考试的出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条 国家司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发布。
第三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 司法部设立针对机构详细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出题、监督考试、评卷等考务工作的规则,由司法部依据本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需要设立针对机构,按照本次要求规定详细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考试组织开展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需要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详细办法由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四章 考试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有意或恶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2年内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没有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
第五章 资格授予
第十七条 每一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目金额及及格成绩分数,由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定下来以后发布。
第十八条 参与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依然不会具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颁发证书的详细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收回、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条 参加本次考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者终身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终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考场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需要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给予对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终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进行考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司法考试的开展,可在一定时期内,对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员,在报名学历方面的要求、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采用一定程度上的优惠措施,详细办法由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第二十四条 香港非常行政区、澳门非常行政区、台湾省地区居民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更改和解释,由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定下来以后发布。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司法报考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法考的考试报考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信息及相关文件中发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公告信息和相关文件,确定并发布本地详细报名时间、地址位置、方法及相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发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发布报名事项时,需要明确要求报名人员自己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址位置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用网络在线报名方法,采用承诺报名制,仅进行形式审核查验,在审批发证阶段进行本质审核查验,不可以再组织现场确认。
司法报考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一定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还有道德品行;
4、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的本科学历,并且获取学士或者以上学位;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且获取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且获取对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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