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法考只考主观题怎么报名专业
不能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不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的依据是高法院的相关规定。
只要不满足规定,法院就不会同意当事人提出的调查取证的申请。
《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素不可以自行收集的证据涵盖:
(一)证据由国家相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素不可以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素不可以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针对法院不能调取证据样式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权得到充分达到,法院应依法对行政诉讼调取证据申请书作出请看下方具体内容处理:
(1)法院应对申请书进行及时审核查验并作出决定,即法院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答复。这里的“一般期限”应与法院对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期限完全一样,即法院自收到调取证据申请书之1日起7日内作出是不是调取证据的决定。
(2)法院经过审核查验,觉得当事人申请满足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及时决定调取。若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基本满足调取证据条件,只是某个条件没有达到要求或存在其它缺陷时,法院应告知当事人予以补正。假设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法院应及时决定调取;假设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补正,法院应决定不调取证据。
(3)法院经过审核查验,觉得当事人申请不满足调取证据条件的,应该向其告知法院不能调取证据的决定。这样的告知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即法院应该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公告书,这当中还一定要说明不能调取的理由,涵盖当事人调取证据申请不满足调取条件,法院觉得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等情形。
(4)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时,当事人可依法向受诉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法院不能调取证据公告书那天起3日内向受诉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则应自收到复议申请那天起5日内作出答复。
(5)当法院按照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时,如果是因为客观因素未能获取对应证据,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其说明因素。
行政审判实践中,法官应严格依据上面说的规范及其它规定对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书作出及时的处理,不可久拖不决,后妨碍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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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判决前还可以向法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吗?
法院是在庭审以前执行取证。
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相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因素不可以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之外,申请人可以依据上面说的规定提起申请,上面说的第三项是概括性的相关规定,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方面要看申请调查的证据形式和范围,另外一个方面要看法院的态度
《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要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想调查收集证据的主要内容、需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因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可以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能准许的,需要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公告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公告书第二天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申请复议那天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上面说的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限及应担负的法律后果,因为这个原因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中应非常注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购文件需要以纸质方法保存对吗?
正确。
采购文件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决策的记录,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购文件,可以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等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保存采购文件是国际通行做法,如WTO《政府采购协议》规定,各缔约方采购机构需要将反映采购活动文件保存三年,目标是方便做好统计工作,还有在供庆商提出投诉时向相关机构提供证据。
采购文件好以纸质方法保存。因为要作为出现误会的识别依据,而电子版是容易更改的,不可以作为依据
留案底的标准?
会留案底要视情况而定:
1、治安拘留是一定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这样的治安拘留实际上是指很小的错误,一般不会在档案里面留底。
2、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案底的,但是,仍然在公安互联网上会有违法记录的。
3、刑事拘留但凡是犯了就可以肯定会留下案底。
4、拘役一定是会留下案底的。
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后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可以留下案底,不管是不是受到实质上处罚都会有案底的。
(一)一般是刑事案件,才留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们国内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二)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有关档案、信息进行文件完整保存的。
(三)我们国内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面说的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唯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因为这个原因,被行政拘留,对今后生活,不会有啥影响。
被判了刑或者被宣告有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就可以有案底。这里说的“案底”是民间对犯罪记录的一种称谓,这里说的犯罪记录是国家针对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
二、我们国内法律有关案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需要对有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可以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或者相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账号登录并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账号登录并查询的单位,需要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后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可以留下案底,不管是不是受到实质上处罚都会有案底的。
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查询到。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
使用书证的主要规则一定要有?
使用书证的主要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好证据规则,提供书证需要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者照片
2.文书真实性规则,分为公文书证规则和私文书证规则,(1)公文书证规则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管理社会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制作的文书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私文书证规则,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担负证明责任。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推定为真实。
3.文书提出命令规则,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担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在一般当事人需要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涵盖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是指文件制作者所签发或制作的初签字定稿的文本,原本是文书的原始状态,客观地反映文书所记载的主要内容,因为这个原因收集书证应该做到尽可能收集原本。正本是指根据原本全文抄录印制并对外具有与原本同一效力的文件,正本出自原本,其效力也基本上相当于原本,只是在平日生活中使用带来一定不一样。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给受件人。副本是指根据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一样于原本的文件。制作副本的目标是为了使相关单位或个人知晓原本篇文章件的主要内容,即副本一般是发送给主受件人以外的其他注意事项晓原本内容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是一般原则,但是在情况特殊下也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这里所说的复制件是指通过对原件进行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所形成的图文资料。影印件是指通过对原件的影印所形成的图文资料。抄录件是指对书证原件进行抄录所形成的文件资料。详细来说,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和抄录件的情况特殊主要涵盖:
(1)书证的原件由相关部门保管,例如由国家机关依法保存和管理的文件原件,由企业保存和管理的企业财务档案,由相关国家机关保存和管理的人事档案等等。这.些文件原件一定要由当事人或者相关部门依法保管,不可随意移交给私人或者其他部门。因为这个原因,在诉讼途中当事人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这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不过,这些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需要注明出处,并经过书证原件的保管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
(2)在书证原件灭失等情形下当事人没办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经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获取人民法院同意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书证原件一样的复制件。
除开这点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具有专业性的书证时,需要附有说明材料,目标在于方便人民法院的审核查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在行政程序中所形成的询问、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需要有相关人员(涵盖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他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提供的书证还需要满足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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