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考试延期举行通告
【文章简介】华宇考试网从司法部国家网得悉,2020年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延期举行通告已宣布,12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详细概况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实施措施》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联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客观题考试有关情况
(一)参考人员领域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报名参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
(二)打印考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组织实施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分为12月19日、20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与此中的一个批次考试。详细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12月19日10:00—13: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2月19日15:30—18: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12月20日10:00—13: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2月20日15:30—18: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成绩宣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2月28日宣布。应试人员可自12月28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告单。
2、主观题考试有关情况
(一)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
1.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2.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工作、生活的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不含已在全国其他考试区域参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人员);
3.天津、上海、内蒙古等考试区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中危害以上区域关闭管理或居家断绝人员,未参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的。
(二)报名及交费
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2月28日0时至12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该当在规章制度要求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与主观题考试,超过规定时间段不予补报。
(三)打印考试准考证
确认参与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10:00-14:00,考试时间240分钟。
3、其他情况
应试人员参与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该当恪守国家、考试区域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盲目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应试人员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考试区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的其他情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通告》(第5号、第8号)履行。应试人员确认参与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详细要求,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消费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通告或咨询考试区域地点司法行政机关。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标准和成绩宣布及申请授与法律职业资格情况,另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