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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如何备考,2023醉驾司法解释全文

时间:2022-09-01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司法考试真题 法考培训课程
 法考如何备考

法考如何备考?

假设想准备参与 法律职业考试,就应该从目前启动准备。第一阶段先从民法和刑法先入手学习。因为做两个科难度相对较大,知识面比较广。然后再学习民诉法,商经法,法行政了后学习三国法。

学习第一遍后面,就启动配合着答题。然后再学习第二遍,再结合着答题。在考试前至少要做真题三遍以上。

2023醉驾司法解释?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一)导致交通事故且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暂时还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暂时还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需要按照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不是导致实质上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目金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需要制作记录;有条件的,需要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需要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不是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以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需要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需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真真切切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可以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司法解释是针对相关的人员的法律帮,只要相关的人员进行合理的处置完全就能够,但是,问题的重点是自己的处理方法需满足国家的相关的额规定,当事人不可以因为自己的权益问题,而导致自己的错误的出现,这样就可以侵害自己的权益,就算自己是醉驾。

一、有关醉驾司法解释是什么?

1、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非常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导致重要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出现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且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有意或恶意。对这一类醉酒驾车导致重要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定程度上裁量刑罚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出现,导致重要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详细决定对被告人的刑罚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清楚这种类型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

刑事立案量刑新标准2023更新?

  一、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针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需要根据管辖范围,快速进行审核查验,觉得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时,需要立案;觉得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时,不能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因素公告控告人。控告人假设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一定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按照已有的材料可以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涵盖预备犯罪,已经在开展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停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样

  二、立案材料属于下方罗列出来的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好,盗窃浙江量刑标准的有关法律规定为

  三、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1、盗窃数目金额很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盗窃数目金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23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23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盗窃数目金额非常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23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23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1、【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的;

2.导致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目金额在40万元以上不满80万元的;

4.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5.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⑴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⑵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⑷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⑸超载百分之50以上驾驶的;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非常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的;

2.导致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都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目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

4.非常恶劣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缓刑的适用

1.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全部不适用缓刑:(1)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找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百分之50以上情节的;(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后逃逸的;(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5)具有《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非常恶劣情节”的;(6)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

但有情况特殊,需适用缓刑的少数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后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法院备案。

2.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过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4)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5)明知是无牌证的机动车、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满足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但有情况特殊,需适用缓刑的案件,由审理该案件的法院讨论决定。

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应予立案追诉,处拘役,并处罚金。

1.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

2.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

3.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

4.以超越限速百分之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

5.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6.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7.追逐竞驶导致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众恐慌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或者有意或恶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追逐竞驶的;

9.因追逐竞驶受过行政处罚又追逐竞驶的;

10.情节恶劣的其他情形。

(二)“醉驾”案件办理

有关道路的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说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涵盖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涵盖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入口通道及专用停车场。针对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有关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公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不管其对检验结果是不是有异议,均立案查处,并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没有达到到醉酒标准的,撤销案件。

对被查获或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有意或恶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或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

有关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汽车,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不可以适用缓刑:(1)导致他人轻伤或者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驾驶证被扣留、超过驾驶证年审期限没有一年、驾驶证记分满12分状态没有一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6)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7)在诉讼这个时间段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醉酒驾驶汽车,无上面说的8种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面说的8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上面说的8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觉得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核查验起诉。

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没有导致他人轻伤或者以上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当中,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觉得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核查验起诉。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前述规定不移送审核查验起诉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对作撤销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需要根据“醉驾”案件的诉讼证据要求立卷,并在撤销案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检察机关备案,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公安机关也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或十年内不可以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依然不会得适用缓刑。满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的,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处罚。

认定“醉驾”共同犯罪需要按照证据严格把控掌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强令他人“醉驾”的,以共犯论处。

对“醉驾”犯罪并处罚金,按处拘役30天,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从而累加。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依然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要立功表现的,可避免除处罚。

3、【盗窃罪】(刑法第264、265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盗窃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不满8万元,属于“数目金额很大”的;

2.二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入户盗窃的、带上凶器盗窃的、扒窃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通过欺骗取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份以上不满250份的;

4.盗窃鸦片200克以上不满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满4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很大,或者淫秽录像带或者光盘30盘以上、淫秽书刊50本以上、淫秽扑克牌或者其他淫秽物品60件以上的。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公私财物8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通过欺骗取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份以上不满2500份的。

3.其他严重情节。

(三)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窃公私财物40万元以上,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通过欺骗取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0份以上的。

3.其他非常严重情节。

(四)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或者客户资金等,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注:此数目金额为 浙江标准,应随 盗窃罪国家标准的提升而带来一定调整)

2.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导致毁损、流失,没办法追回的;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或者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1)犯罪集团的首先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3)累犯;(4)导致其他重要损失。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需要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目金额很大”、“数目金额巨大”、“数目金额非常巨大”。盗窃多件不一样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默认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4、【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4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或“其他非常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参照盗窃罪“数目金额巨大”标准)。

行为人开展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没有达到到“数目金额很大”起点,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达到“数目金额很大”标准百分之80上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开展上面说的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目金额累计在8万元以上的。

7、【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一)侵占他人财物,数目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侵占他人财物,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

3.严重情节的其它情形。

8、【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开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没办法及时查处,并导致公私财物损失没办法挽回的;

5.开展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没办法及时查处,并导致公私财物重要损失没办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开展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的数目金额,需要以开展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实际上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多次开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需要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目金额需要累计计算。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行为满足本解释第一条的相关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4000元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觉得是犯罪。

9、【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目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目金额非常巨大”,或其他非常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数目金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目金额很难查证,但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联系诈骗电话号码五百500人次以上的;

2.在网络上公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面说的情形,数量达到对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非常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0、【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目金额很大的集资款没办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目金额很大的;

4.虽没有达到到本款第⑴项的数目金额标准,但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

5.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或者有其他非常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人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目金额巨大的集资款没办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目金额巨大的;

4.虽没有达到到本款第⑴项的数目金额标准,但向10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

5.非常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11、【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一)贷款诈骗数目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贷款诈骗数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贷款诈骗数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2、【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一款)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3、【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二款)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4、 【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一)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5、【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一)使用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数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使用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使用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6、【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个人或者单位进行保险诈骗,达到数目金额很大的标准,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为通过欺骗取得保险金而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行贿的;

2.以有意或恶意导致保险事故的方法通过欺骗取得保险金3次以上,暂时还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3.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个人或者单位进行保险诈骗,达到数目金额巨大的标准,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非常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为通过欺骗取得保险金而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行贿的;

2.以有意或恶意导致保险事故的方法通过欺骗取得保险金3次以上,暂时还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3.非常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17、【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一)合同诈骗数目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合同诈骗数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达到数目金额很大的标准,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2.以赈灾募捐名义开展诈骗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属于诈骗集团首先分子的;

6.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诈骗数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达到数目金额巨大的标准,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属于“其他非常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2.以赈灾募捐名义开展诈骗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属于诈骗集团首先分子的;

6.非常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18、【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一)信用卡诈骗数目金额在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为“数目金额很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二)信用卡诈骗数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恶意透支10万元以上为“数目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三)信用卡诈骗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恶意透支100万元以上为“数目金额非常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9、【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

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招摇撞骗5人次以上的;

2.致使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3.导致非常恶劣社会影响的;

4.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犯罪数目金额达到20万元,单位犯罪数目金额达到100万元;

2.个人犯罪集资参加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加人达到150人;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加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目金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加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目金额达到50万元的。

4.导致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导致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非常严重后果的。

21、 【有意或恶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很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1.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导致财物损失2023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4.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数目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非常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处理坏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2.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导致财物损失2万元以上的;

3.非常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2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

(一)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023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4.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

3.破坏重要机器设备导致严重后果的;

4.犯罪手段卑劣,导致非常恶劣社会影响的;

5.因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标,毁坏林木3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l500株以上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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