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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四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体检和政治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
1.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根据招聘公告相关规则,执法勤务类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抽签分组情况,在本面试组内进行总成绩排名,不在报考职位进行总成绩排名,按所在面试组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附件1)。
2.一般勤务类职位,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附件2)。
若同一职位(或面试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标准
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报到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
(三)考生携带资料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在报到前自行将附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考生见附件1,一般勤务类考生见附件2)本人准考证号对应的序号(如“X001”)摘抄在准考证右上角空白处,体检报到时间为上午7:00-7:20,报到时间截止(7:20)后禁止考生进场。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四)体检流程
1.报到抽签。考生于体检当天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后,封装通讯工具,进行身份核验并报到抽签,抽签后领取体检表格,并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区域集合。
2.填写体检表。考生在指定区域按要求填写体检表并粘贴照片,完成后交由工作人员检查。
3.列队集合。考生检查体检表填写无误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分组列队集合,并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准考证、体检表和封装好的通讯工具。
4.体检。考生按抽签确定的分组登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经本组引导员同意后离场。
5.公布体检结果。考生体检结果由市公安局统一公布,请考生关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
6.复检。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有疑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报考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复检。是否安排复检,由深圳市公安局根据招聘辅警体检的有关规定决定,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在规定期间(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的,深圳市公安局将不再受理。
7.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从同一职位考生按照排名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暂不参加本次体检)。
二、政治考察
(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或面试组)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为提高招聘效率,请参加体检环节的考生先行按要求提交政治考察材料进行审核。
(二)政治考察内容
政治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安排
1.准备材料。请考生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相关材料下载见附件5):
a.《个人信息采集表》。本人填写打印且签名确认的《个人信息采集表》,请于6月6日前先行将已填写的电子版《个人信息采集表》和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电子文档(小于200KB),以压缩包的形式按照“报考单位+姓名”的文件名(例如“宝安分局-张三”)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
b.《政审考察复函》。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政审考察函》以及《政审考察复函》,交由考察对象(考生本人、配偶、父母、未婚已成年的兄弟姐妹)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工作单位、派出所填写《政审考察复函》,出具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c.《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前往各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点打印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d.《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本人阅读填写后签名确认。
e.个人档案。考生属社会人员的,提交个人档案原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填写相关信息,将《调档函》交至档案保管单位,申请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报考单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者尚未被毕业院校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就业派遣或者虽已派遣但符合改派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不属于社会人员,暂不需要提交个人档案)。
2.提交材料。考生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将以上材料提交或邮寄到报考单位。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2.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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