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1:甲: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占30%、乙占25%、丙占45%,并且约定甲、乙、丙轮流居住这套房屋。现在在家居住期间,房屋瓦片脱落砸伤了行人丁,那么丁找谁承担责任。(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甲和乙是夫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向好朋友丙借了1万元用作共有的房屋装修,到期甲没有还钱,那么丙可以找谁承担责任。(夫妻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考察方式:
这个地方多以案例方式来考察,可以出单选题、多选题甚至不定项
(三)真题回顾
1.下列关系中,不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小王和小张各出资2000元购买一头牛
B.甲与其邻居对一面墙的归属.发生争议
C.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所购买的生活用房
D.夫妻中一方的经营收入
答案:A。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财产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A项没有明确约定是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B项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享共同共有,所以B属于共同共有。CD选项属于夫妻关系而享有的共同共有。所以正确答案是A。
2.陈某,李某各以40%与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李某有优先购买权,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王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D。解析: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无需经过他人同意,但是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陈某转让自己的份额的时候,按份共有人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租赁关系中,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承租人王某也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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