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事业单位怎么改革,山东事业单位改革 新方案解读

青岛市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行驶行政职能的,转为行政或参公单位,没有行政职能的转为企业
山东事业单位改革 新方案?
1.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故将他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担负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故将他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的相关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有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按照其社会功能划定对应的公益类别。 按照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
青岛经营事业改制人员怎么安置?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效益好的单位转为企业,人员可以进入企业,也可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效益不好的单位,会扎口管理,人员保留身份不变。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办法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 转制单位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转企改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自己申请并经过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早一点离岗,离岗这个时间段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由转制单位发放。
3.撤销单位人员安置工作,由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
4. 事业单位整合后,按新单位类型执行对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作新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5. 与转制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工作人员,转制单位可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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