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点位置为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威海市和广东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学员填写志愿时分别填写,分别录取。全部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开展本科学教育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学员、家长还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要事宜。
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按照需组织建设赴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质上情况,统筹考虑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中毕业考试人员数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2023计划具体安排等原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百分之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处理同分学员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有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学员如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只取这当中高一项分值,增多的分值不可以超越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可以用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低录取成绩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学员具体安排专业,采取成绩优先原则,专业当中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学员不退档。在投档分一样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者,理工类学员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学员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早一点批次录取的学员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才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成绩分数线不可以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线下80分;民族班录取成绩分数线不可以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线下40分。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英才学院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秀新生进入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永坦班、未来技术模块,实行本硕(博)贯通培养。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根据黑龙江、山东和广东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终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发布后,如果不小心遇到部分省份高中毕业考试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对应政策,并另外单独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号码:0451-86414671、86414771
E-mail: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山东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号码:0631-5689455、5687186
E-mail: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咨询电话号码:0755-26035891
官网网址:http://zsb.hitsz.edu.cn
E-mail:ugadmissions@hit.edu.cn
哈工大(深圳校区), 面向全国招收8大类专业本科生。
8大类专业分别是: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土木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经济学、自动化、环境工程。
招生省份:
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四川、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云南、贵州、重庆。
哈工大(深圳校区)创办于 是首所进驻深圳招收本科生的中国九校联盟(C9)成员、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 ,在 研究生院办学的基础上招收了首届本科生,已形成了本硕博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哈工大(深圳校区)毕业生将获颁与哈工大校本部毕业生完全一样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有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学员如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只取这当中高一项分值,增多的分值不可以超越20分。
第三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低录取成绩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学员具体安排专业,采取成绩优先原则,专业当中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学员不退档。在投档分一样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者,理工类学员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学员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四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早一点批次录取的学员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才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根据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学员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学员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学员选测科目等级根据江苏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变动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点位置为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威海市和广东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学员填写志愿时分别填写,分别录取。全部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开展本科学教育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学员、家长还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要事宜。
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按照需组织建设赴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帮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质上情况,统筹考虑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中毕业考试人员数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2023计划具体安排等原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百分之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处理同分学员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有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学员如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只取这当中高一项分值,增多的分值不可以超越20分。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低录取成绩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学员具体安排专业,采取成绩优先原则,专业当中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学员不退档。在投档分一样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者,理工类学员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学员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早一点批次录取的学员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才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根据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学员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学员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学员选测科目等级根据江苏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变动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根据黑龙江、山东和广东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官网网址:https://zsb.hit.edu.cn)。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终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发布后,如果不小心遇到部分省份高中毕业考试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对应政策,并另外单独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不是独自报考。2. 因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个分校区,故此,在报考时需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报考学校,然后再选择深圳校区作为报考地址位置。3. 假设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的信息,可以查阅有关官网或者咨询招生办公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是独立的学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都是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集团,但是,招生和报考是分开的。假设您想申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一定要在招生官方网站上查看该校区的招生信息,并根据要求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和考试。一般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的招生信息会在每一年的招生季节公布,您可以特别要注意关注该校区的官网或者招生官方网站,尽早知晓有关信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的招生要求和标准可能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带来一定不一样,详细情况需以该校区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以上就是本文哈工大深圳2023招生计划简章,哈工大深圳有什么专业可以选的全部内容
本文链接:https://www.china-share.com/xueli/202306181621784.html
发布于:华宇考试网(https://www.china-share.com/)>>> 成绩查询栏目(https://www.china-share.com/zhuanshengben/chengjichaxun/)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关注本站了解更多关于文哈工大深圳2023招生计划简章,哈工大深圳有什么专业可以选和成绩查询的相关信息。
哈工大深圳2023招生计划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23-06-18
9月份夜钓钓鱼好时间? 已选早晚夏末初秋时期,虽然气候比起盛夏时期要凉爽一部分,但是,暑热未过,这个时候雨水天气减少,天气略显干燥,不少时候舆情都没有亮眼表现,特别是遇上多日的晴天,太阳似火球一样,自考...
2023-06-18
自学考试专升本多久可以拿证? 自考专升本,快一年可以拿到国家承认的自考本科学历。很多工作人员,目前是大学专科学历,或者是高中学历。但是,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当中,时常需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撞见这样的情况...
2023-06-1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专升本有什么科目? 第一,全日制专业有专升本,但限于校内专科专业。第二,详细说,民航商务升工商管理,乘务升英语,机电升热动第三,通过专升本考试,你还需要读两年,及你是08届的专科,你...
2023-06-18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202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