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质上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20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点位置为吉林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与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员,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涵盖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涵盖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生等。
第四条针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对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东北师范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详细指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相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开展细则,对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
(二)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初步处理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按照国家核准的年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发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组织开展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对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我校按照每个省份(区、市)学员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清楚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我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我校预留计划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我校在每个省份(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百分之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详细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投档时,针对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我校认可学员具备的全部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还高不能超出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学员;若满足条件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将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非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含内蒙古):
(一)针对进档学员,根据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成绩级差进行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当中级差5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当中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当中级差1分。
(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学员;若实考分仍一样,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的学员;若投档成绩一样,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的学员(文科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学员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三)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根据实考分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各种性质类别(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全部专业,这当中以下情况除外:
(1)若学员未填写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2)若学员未填写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写本专业志愿的学员,不接受专业调剂。
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满足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学员,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
学员填写的专业志愿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一)针对早一点批次进档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针对采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根据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若实考分一样,则依据学员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针对采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额满为止。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可以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则依据学员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教育专业学员须参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超过分数线还不小于80分(100分制)、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满分不小于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针对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不满足我校要求的进档学员,作退档处理。针对进档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学员;若实考分仍一样,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满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对应批次进行招生(无艺术类专业考查要求),针对进档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毕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的录取办法根据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说明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专项、民族专项、优师专项、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英语类专业要求学员高中毕业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有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学员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专业要求学员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和头脸部无明显缺陷。针对不满足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志愿不能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生在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生源地相关管理部门签署协议,详细培养及就业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住宿费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为600-1200元/年,学费标准通过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
第二十五条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校址及联系方法
学校校址:吉林长春市(本部校区:吉林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净月校区:吉林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sb.ne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号码:0431-8509850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号码:0431-85098259。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如果不小心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质上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20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点位置为吉林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与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员,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涵盖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涵盖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生等。
第四条 针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对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东北师范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详细指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相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开展细则,对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
(二)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初步处理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按照国家核准的年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发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组织开展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对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我校按照每个省份(区、市)学员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清楚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在每个省份(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百分之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详细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 投档时,针对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我校认可学员具备的全部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还高不能超出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学员;若满足条件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将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非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含内蒙古):
(一)针对进档学员,根据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成绩级差进行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当中级差5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当中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当中级差1分。
(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学员;若实考分仍一样,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的学员;若投档成绩一样,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的学员(文科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学员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三)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根据实考分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各种性质类别(优师专项、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全部专业,这当中以下情况除外:
(1)若学员未填写任何优师专项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优师专项专业;
(2)若学员未填写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3)若学员未填写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写本专业志愿的学员,不接受专业调剂。
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满足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学员,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
学员填写的专业志愿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一)针对采取顺序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针对采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根据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若实考分一样,则依据学员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针对采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额满为止。针对所报专业志愿没办法满足还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可以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则依据学员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教育专业学员须参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超过分数线还不小于80分(100分制)、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满分不小于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针对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不满足我校要求的进档学员,作退档处理。针对进档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成绩级差)一样,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学员;若实考分仍一样,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满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对应批次进行招生(无艺术类专业考查要求),针对进档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毕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的录取办法根据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说明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专项、民族专项、优师专项、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员的录取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学员高中毕业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有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学员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专业要求学员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和头脸部无明显缺陷。针对不满足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志愿不能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生在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生源地相关管理部门签署协议,详细培养及就业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为600-1200元/年,学费标准通过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
第二十五条 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校址及联系方法
学校校址:吉林长春市(本部校区:吉林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净月校区:吉林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sb.ne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号码:0431-8509850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号码:0431-8509825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不小心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统招。
中专招生一般在所属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详细指导下,进行计划招生。需向社会发布中专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学生填写志愿,择优录取。详细方法有2种。一是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成绩录取,一是学校自主招生。但自主招生也会在招办详细指导下进行,后由招办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二种录取方法均属统招。
A、招生地的目标学校的具体地点位置、毕业生的人员数量、历年升学率等,做招生参考。
B、找到目标学校的切入点,找到合适做外联的负责人,进行有效公关,为以后的招生工作提供方便。
C、熟悉当地的地理、交通、人文、风俗、经济等情形,以方便招生咨询时和家长及学生很好的沟通。
D、熟悉自己学校开设专业的特点、优点、缺点、费用、技术、就业、宣传、师资配备、竞争对手等。特别在学生和家长面前要注意显示我们对学校各专业很了解。
E、熟悉招生的市场。市场怎样细分;竞争学校有什么;市场的容量如何;目标考生和学生的地理分布;招生市场的短时间发展趋势等情形。分析的越详细,对我们的招生工作就越有利。
F、通过各自不同的渠道与当地的教育委员会、招生办、工商、市建等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便与以后开展工作的顺利,并及时的汇报给学校,学校会按照各地的实质上情况来进行具体安排及引导。
义务教育阶段可分为:“就近入学或其他”,而高中阶段可分为“统一招生考试(即普通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或其他。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内容框中填写。
学生报备的意思是早一点告知自己 准备行程,简称报备。这个词差不多是指疫情这个时间段,按照防疫的需,假设要离开本市,需早一点向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申请,申请同意后才能够离开。假设领导未经批准,自行离开属地,既然如此那,将要自行负责后果。
向学校报告,学校存档备查。
报备的意思是指出于规避风险或先入为主的考虑,进行一系列的上报和备案。凡有“报备”条款标注的地方,就是要合同的甲方乙方上报甲方领导并留下备份,以后有问题可查询核对。大多数情况下招标文件都拥有“报备”标注是为了以后的审查核验和存档的。
学生报备是指出于风险或先入为主的考虑,进行列的和备案。
报备的意义:件事专人负责,有备案制度后面可以保证项目与项目当中,人员与人员当中关系了解,有据可查。
事例子:例如一个项目需报备一下,意思就是对该项目标有关信息、进度、情况等需汇报给上级或者公司。
以上就是本文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河南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2023年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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