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肃公务员报考条件及要求,甘肃省考行测总分多少分

2023甘肃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 2月这个时间段出生),针对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满足这个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考试职位想求的专业条件。
9.具有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想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聘考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具备对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还有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含)。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具体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具体经历,离开学校还没有工作或是正在找工作但还没有入职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与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可默认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的默认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生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的社会实践经历,不可以默认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 2月。
11.针对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考试的职位,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须是服务期满、考查合格的甘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还有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2. 从优秀村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收录取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继续纳入整个省“四级联考”一并进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笔试考试环节需加试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处理农村基层工作实质上问题的能力,并将“近三年考查结果中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作为乡镇党委推荐报考的必备条件。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可以报考满足条件的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生、已经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
甘肃考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多少?
甘肃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共150分,140道题 。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言语理解:40道题,0.8分/题,合计32分。
二、数量关系:20题(15分),这当中:
1.数字推理,5题,0.6分,计3分;
2.数量运算,15题,0.8分,计12分;
三、逻辑推理(24分)
1.图形推理:5题,0.6分/题,计3分。
2.类比推理:10题,0.5分/题,计5分。
3.定义判断:10题,0.8分/题,计8分,
4.逻辑判断:10题,0.8分/题,计8分。
四、常识判断:25题,0.6分/题,计15分。
五、资料分析:20题,0.7分/题,计14分。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考的是什么?
甘肃事业编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笔试考试的公共科目都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2个小时,满分为150分。
甘肃公务员考试管理办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按照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一定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对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考试公告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查验;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对上面说的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予以一定程度上照顾。详细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需要采用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详细涵盖: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详细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详细涵盖:
(一)贯彻国家相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按照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开展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详细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收录取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要求,担负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聘考试公告信息
第十二条 招收录取机关按照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聘考试的职位、名额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聘考试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耗费时长,其招聘考试工作方案需要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据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制定招聘考试公告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考试公告信息需要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收录取机关、招聘考试职位、名额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法方式、时间和地址位置;
(三)报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址位置;
(五)其他注意事项事项。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核查验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满足这个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想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一定程度上调整。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不可以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方罗列出来的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可以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人员不可以报考与招收录取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人员需要向招收录取机关提交本次考试的报名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准确。
招收录取机关按照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对本次考试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查验,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确认报考人员是不是具有考试报名资格。
第五章 考 试
第二十条 公务员考试采用笔试考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内容按照公务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一样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考试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需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考试结束后,招收录取机关根据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组织开展,也可委托招收录取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组织开展。
面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
面试需要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 招收录取机关根据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审查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审查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涵盖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还有是不是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需要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需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组织,招收录取机关开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需要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束,主检医生需要审查核验体检结果并进行签名确认,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收录取机关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 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 招收录取机关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涵盖招收录取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号码还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影响不了录用的,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收录取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收录取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具体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需要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偏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未经同意私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产生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考试试卷和其他考试录用公务员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帮助报考人员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致使招聘考试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能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这当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可以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那天起施行。1994年6月7日公布的《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和1996年9月10日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人发〔1996〕84号)同时废止。
甘肃考公务员报名信息怎么填?
在内容框中填写方法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一在线登录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
然后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在内容框中填写。在内容框中填写报名时显示的报名序号,正确的在内容框中填写您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和联系方法等信息。根据您所报考职位正确在内容框中填写报考部门,部门代码,职位信息和职位代码等。学习经历从高中启动写起,格式为某年某月-某年某月院系。毕业论文情况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就可以。
甘肃公务员省考各科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
上午:09∶00—11∶00 《公务员行测》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有部分职位还要有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
甘肃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各部分分值分布?
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分布:
数学计算:1分/个
言语理解与表达:0.6分/个
定义判断:0.8分/个
逻辑推理:0.8分/个
类比推理:0.5分/个
图形推理:0.5分/个
常识:0.5分/个
资料分析:1分/个
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分值近几年会按照其试题数量及难度进行调整,以上仅供学员参考。
甘肃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共150分,140道题 。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言语理解:40道题,0.8分/题,合计32分。
二、数量关系:20题(15分),这当中:
1.数字推理,5题,0.6分,计3分;
2.数量运算,15题,0.8分,计12分;
三、逻辑推理(24分)
1.图形推理:5题,0.6分/题,计3分。
2.类比推理:10题,0.5分/题,计5分。
3.定义判断:10题,0.8分/题,计8分,
4.逻辑判断:10题,0.8分/题,计8分。
四、常识判断:25题,0.6分/题,计15分。
五、资料分析:20题,0.7分/题,计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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