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是不是特别难啊上级医

跨省医师执业地址位置变更?
需《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2份,原执业单位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在上面盖章,然后到拟聘用医院及其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盖章,然后拿着2份申请表,执业证、资格证去原单位省级卫生部门办理变更,就是湖南卫生厅,大多数情况下会收回你的执业证或减掉一角,然后给你开具一张未注册证明。
你拿着2份盖全章的申请,资格证、作废的执业证、一张小二寸证件照片,未注册证明交给广东的单位去办完全就能够了。j旧执业证收回发新证,当然执业医师编码也会变。
最后退回一份申请表,你交给拟聘用医院的人事部门就都办完了。不了解明白没有,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需要到注册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还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担负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是不是特别难啊?上级医院进修满两年的证明是不就特别难弄啊?是不没相关系就不行啊?
大多数情况下变更需进修,执业医师的变更政策由各地制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您可以直接咨询所在单位的主管该项目的部门。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址位置都需什么证件呢?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址位置:
1、区内变更(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有变更记录的,应复印至最后一个变更注册记录);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请来期限);
(5)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2、区内变更到区外(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其他卫计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注:变更出武汉市的,申请表上拟执业机构可先不加盖公章,但表3栏目(拟变更注册事项)应按填表说明第10项要求在内容框中填写完整。
3、区外变更到区内(原医师[执业注册]非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
(2)原注册卫计委出具的变更公告单;
(3)居民身份证明(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5)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请来科目(专业)及聘用期限);
(7)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8)最近几天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申请表上粘贴的除外);
(9)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由武汉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变更事项办理时限在半年内的可不体检)。
注:已在军队注册,复员/转业到地方,申请人持有《军队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先到湖北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更改替换地方《医师资格证书》【2011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新《军队医师资格证书》不可以再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同时将军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变更到地方,再根据区外到区内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4、机构更名/划转/审批权限上交或下放/确定机构第一名称,人员集体变更注册:
(1)单位申办机构更名人员变更注册报告(报告内容为:什么时候经何部门批准,由原单位(写全称)更名为现单位(写全称),申请故将他医师办理集体变更注册);
(2)变更注册人员名录(列出人员姓名,按科室(专业)排序,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执业类别等)及已考试录用公务员了人员信息的U盘;
(3)申请名录中全部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更名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注:办理集体变更,其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最后注册单位应为变更前的单位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址位置:
1、区内变更(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有变更记录的,应复印至最后一个变更注册记录);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请来期限);
(5)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2、区内变更到区外(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其他卫计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注:变更出武汉市的,申请表上拟执业机构可先不加盖公章,但表3栏目(拟变更注册事项)应按填表说明第10项要求在内容框中填写完整。
3、区外变更到区内(原医师[执业注册]非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
(2)原注册卫计委出具的变更公告单;
(3)居民身份证明(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5)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请来科目(专业)及聘用期限);
(7)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8)最近几天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申请表上粘贴的除外);
(9)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由武汉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变更事项办理时限在半年内的可不体检)。
注:已在军队注册,复员/转业到地方,申请人持有《军队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先到湖北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更改替换地方《医师资格证书》【2011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新《军队医师资格证书》不可以再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同时将军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变更到地方,再根据区外到区内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4、机构更名/划转/审批权限上交或下放/确定机构第一名称,人员集体变更注册:
(1)单位申办机构更名人员变更注册报告(报告内容为:什么时候经何部门批准,由原单位(写全称)更名为现单位(写全称),申请故将他医师办理集体变更注册);
(2)变更注册人员名录(列出人员姓名,按科室(专业)排序,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执业类别等)及已考试录用公务员了人员信息的U盘;
(3)申请名录中全部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更名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注:办理集体变更,其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最后注册单位应为变更前的单位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址位置:
1、区内变更(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有变更记录的,应复印至最后一个变更注册记录);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请来期限);
(5)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2、区内变更到区外(原医师[执业注册]在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其他卫计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注:变更出武汉市的,申请表上拟执业机构可先不加盖公章,但表3栏目(拟变更注册事项)应按填表说明第10项要求在内容框中填写完整。
3、区外变更到区内(原医师[执业注册]非武汉市卫计委,拟变更到由该委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查核验表》(一式2份);
(2)原注册卫计委出具的变更公告单;
(3)居民身份证明(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
(5)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都应该复印在一页纸的同一面上,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请来科目(专业)及聘用期限);
(7)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8)最近几天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申请表上粘贴的除外);
(9)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由武汉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变更事项办理时限在半年内的可不体检)。
注:已在军队注册,复员/转业到地方,申请人持有《军队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先到湖北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更改替换地方《医师资格证书》【2011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新《军队医师资格证书》不可以再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同时将军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变更到地方,再根据区外到区内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4、机构更名/划转/审批权限上交或下放/确定机构第一名称,人员集体变更注册:
(1)单位申办机构更名人员变更注册报告(报告内容为:什么时候经何部门批准,由原单位(写全称)更名为现单位(写全称),申请故将他医师办理集体变更注册);
(2)变更注册人员名录(列出人员姓名,按科室(专业)排序,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执业类别等)及已考试录用公务员了人员信息的U盘;
(3)申请名录中全部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更名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适用于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复印件。
注:办理集体变更,其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最后注册单位应为变更前的单位名称。
报考执业医师证更改替换工作单位后由哪个单位提供执业时间和工作考查合格证明?
建议你变更到新单位再报考,不管怎么说,你到新单位工作,不变更执业地址位置,你就是违规诊疗,虽然不是非法执业,但却存在超过你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的行为,要受卫生监督所身处罚。
考查合格证明,无非就一张纸罢了,没有什么必要斤斤计较,卫生行政部门也不会吃饱没事做,去查你考查合格证明的真实性,他们审查核验重点是放在学历上面。别的材料只要齐全是不会多管的。自己负责执业医师报考审查核验工作,至少我不会吃饱饭没事做,要跑到每个医疗机构去查学员工作情况。加注全科医生可以异地变更吗?
加注全科医生可以异地变更。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需要提交下方罗列出来的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对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查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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