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报名流程,2023下半年毕业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

护士证报名流程?
1、网络在线预报名
于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在线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同时在线登录“福建卫生专业技术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写有关信息,并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有关材料,涵盖: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2、现场确认
于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各考点会按照详细工作具体安排,确定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位置。到指定地址位置现场确认
3、资格审查核验
学员进行网上在线报名及现场确认结束后,请及时在线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报名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核验状态。
4、缴纳报名费用
方法:在线缴费
在线缴费考区: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除青岛外)、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新疆兵团。
5、准考证打印
学员成功的缴纳了本次费用后,在线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年护士执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官网入口”,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准考证。
护士证报考流程:
1、网络在线报名
满足条件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报名官方网站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学员在填写信息成功后,应将自己照片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详细要求为:近几天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一定要在15kb-45kb当中)。
2、打印申请表
《xx年护士职业考试申请表》要A4纸的规格,在线登录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报名官方网站,注册自己的个人账号,依次操作点击“同意”,根据顺序在内容框中填写信息,下载申请表,好好保存供现场报名使用。
3、填完表格,还要有打印自己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只可以使用二级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以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4、还需自己的毕业证书和学业证书的复印件。如为在学校念书生,可以持带来一定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的证明就可以,或者学校可以为本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5、凡是报考护士资格考试者,一定要满足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涵盖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故此,还需出具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还有复印件。
6、现场确认
学员持所打印的《护士执业考试报名在线申请表》,根据所在考点的详细要求,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核验。
申报表盖章:学员应带上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查验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所需资料(如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后交费。
7、现场缴纳报名费用/在线缴费
按照各地区的不一样,采用现场缴纳报名费用或者在线缴费,资料通过审查核验后,就可以缴纳报名费用,结算便是成功报名。费用按照各地区经济的不一样而不一样。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打印纸质版准考证就可以。
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步骤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网络在线预报名:
学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络在线预报名工作。首次报名的学员需先进行账户注册,老学员则直接凭原账号在线登录就可以。
请学员认真准确在内容框中填写信息,并认真核对;根据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写信息错误及其他因素致使没办法正常参与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学员自负。
进行网上在线预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注意打印报名在线申请表,报名在线申请表是现场确认的一定要资料。
2、现场报名确认:
学员可以在完成网络在线预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带上要求资料到指定地址位置在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按属地原则进行,大多数情况下在当地卫计局或人考中心,针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址位置的疑问,可直接电询该部门。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资料参考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护士执业考试报名在线申请表(应届生由学校盖章,非应届生由档案所在地盖章);
(2)自己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学校念书应届生的,需要持带来一定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注明学员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专业、是不是为全日制学历等有关信息));
(4)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复印件;
3、报名费用的缴纳:
报名费用的缴纳分现场缴纳报名费用和在线缴费两种形式,现场缴纳报名费用地区学员在现场确认后面就可以当场缴纳报名费用,在线缴费地区学员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缴纳报名费用操作。
2023下半年毕业准考证打印时间?
地区
准考证打印时间
内蒙古
10月26日至29日
北京
10月26日-31日
贵州
10月25日至29日
青海
10月26日9时-29日24时
天津
10月27日9:00-29日24:00
安徽
10月26日16:00后
西藏
10月26日-29日
山东
10月26日9:00-31日14:00
陕西
10月23日起
江西
10月23日至29日
吉林
10月23日起
黑龙江
10月25日至28日
广东
10月25日9:00至29日17:00
广西
10月25日8:00至31日14:05
甘肃
10月26日至31日
湖北
10月25日至31日
辽宁
10月23日9:00至29日24:00
河北
10月23日至29日
重庆
10月23日至29日
上海
10月26日10:00至29日16:00
福建
10月23日至29日
四川
10月25日至29日
江苏
10月23日至31日
海南
10月23日至29日
云南
10月25日起
浙江
10月25日至29日
河南
10月25日9:00至29日17:00
宁夏
10月25日9:00至31日9:00
新疆
10月23日起
兵团
10月23日起
山西
10月26日至29日
湖南
10月25日9:00至29日17:00
司考报名时间202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公告信息,明确客观题考试网络在线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根据官方消息获知, 法律职业考试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法和有关政策整体保持稳定,考试答题方式上还是和以前一样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法;主观题考试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
司法部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公告信息》,明确客观题考试网络在线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信息明确, 法律职业考试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法和有关政策整体保持稳定。任然对原放宽条件地方开展法律职业考试放宽政策(2023-2025年),并对放宽条件地方进行一定程度上调整。允许满足报考学历方面的要求的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重申并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施行以来的“新人”和“老人”报考专业学历方面的要求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考试试卷参与考试,也可选择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参与考试。
公告信息要求,报名人员应认真、准确填写学籍(考籍)获取时间、专业学历学位、户籍地等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以他方法通过欺骗取得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那么,会按照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公告信息同时明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还是和以前一样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法;主观题考试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因素使用计算机考(使用电脑作答)试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报名参与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题目作答方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题目作答方法。
有关各地报名详细事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公告信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其他事宜,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查询考试公告信息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公告信息〉有关政策规定问题回答》或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参与考试,需要遵循考区所在地相关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4号)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在针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公告信息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考试报考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前已获取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取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为夯实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整体稳定的政策要求, 继续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放宽政策(2023-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方面的要求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这当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后获取学籍(考籍)的普通高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取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后获取学籍(考籍)的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前已获取学籍(考籍),并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报名时已经完美的达成学业但暂时还没有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研究生及继续教育(涵盖互联网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 本科毕业生,还有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都合格且本年内能获取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开展后获取学籍(考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二)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1.因有意或恶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处理期限没有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相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不允许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与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获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及格成绩分数或者放宽及格成绩分数的,合格成绩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中有效。这当中,达到全国统一及格成绩分数的,可以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与 主观题考试,满足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及格成绩分数的,可报名参与 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与 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考试试卷参与考试,也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参与考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考试试卷参与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写自己信息和题目作答。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法与时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络在线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0日0时至6月24日18时。报名人员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www.moj.gov.cn),根据网络在线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写个人信息。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能补报。
(二)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要具有下方介绍的这些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自己毕业证书需要可以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详细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方面的要求地方户籍。网络在线报名时,应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户口簿首页及自己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需要提供满足规定格式(宽413像素(PX)×高626像素(PX))要求的自己近90天内彩色(红、蓝、白色背景做底色都可以)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自己准考证、考试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需要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写材料本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络在线报名时,需要签署《应届生承诺书》。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都合格人员网络在线报名时,需要签署《单科成绩已都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以他方法通过欺骗取得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那么,会按照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三)交纳考试报名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需要根据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信息的标准和支付方法交纳考试报名费。客观题考试网络在线交费截止日期为6月28日18时。
报名人员可以在每个省份(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报名费后,不可以修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的可以在设置对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青海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出题。司法部制定并发布的《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大纲》作为出题依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考试试卷一、考试试卷二,每张考试试卷100道考试试卷,分值为150分,这当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考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详细考核科目为:
考试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证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员数量确定参加本次考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9月11日、12日共两个批次,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参与这当中的一个批次考试。详细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考试试卷一:9月11日9:00—1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
考试试卷二:9月11日14:30—17:30,考试时间3个小时。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考试试卷一:9月12日9:00—1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
考试试卷二:9月12日14:30—17:30,考试时间3个小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机考(使用电脑作答)方法,考试试卷、题目作答要求和题目作答界面均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使用电脑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题目作答界面上直接答题。
(六)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验,满足考试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以在9月1日至9月10日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自行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七)及格成绩分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及格成绩分数由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确定。9月23日,司法部发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及格成绩分数,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以在司法部官方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 客观题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人员,可以报名参与 主观题考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发布那天起5日内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确认参与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报名费。
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与 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与 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与主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人员,需要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与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需要根据参与主观题考试报考人员数量、交通状况、防疫工作需和组织开展能力等原因全部集中设置。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涵盖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详细考核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选择其一答题。
(四)考试时间与方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主观题考试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4个小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考试试卷、题目作答要求和题目作答界面均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使用电脑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题目作答界面上直接答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参加本次考试人员使用这当中一种输入法答题。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因素使用计算机考(使用电脑作答)试确有困难的,可以在确认报名参与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题目作答方法,考试试卷、题目作答要求均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在题目作答纸上答题。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试卷的,实行纸笔题目作答方法,考试试卷、题目作答要求均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在题目作答纸上答题。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参与纸笔题目作答人员数量等情形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设立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参与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以在10月12日至16日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自行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六)及格成绩分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主观题考试及格成绩分数由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发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及格成绩分数,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以在司法部官方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非常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台湾省居民,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非常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详细工作,由香港、澳门非常行政区相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可以填写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有关信息的,可以在网络在线报名时间结束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非常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有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提交按照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规定》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省居民。应使用台湾省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填写台湾省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有关信息。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写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省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满足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详细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cscse.edu.cn)。
(二)报名方法及交费
1.报名方法。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实行网络在线报名。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能补报。
2.报名及审查核验。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与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查检验有关信息,按照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纸质版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与考试的,需要根据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信息办理相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址位置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需要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与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需要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与考试。
3.居住在台湾省或者国(境)外的台湾省居民网络在线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深圳市考区或福建厦门市考区参与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其他事宜,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开展办法》及年考试公告信息和公告相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查询,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查核验认定
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 客观题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人员,参与 主观题考试获取合格成绩的,经审查核验满足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详细事宜由司法部另外单独公告信息。
普通高校、军队院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详细事宜由司法部另外单独公告信息。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满足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互联网通讯条件或没办法自行操作等因素不可以完成网络在线报名或自行打印纸质版准考证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满足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需要通过司法部官方网站进行网络在线报名、交纳考试报名费、打印纸质版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与考试。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对现役军人有关信息进行统一核查检验,现役军人报名参与考试的其他事宜,根据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相关公告要求办理。
(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不发布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后,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发布那天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组织开展有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发布的《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大纲》可作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行临近考试前培训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临近考试前培训辅导。
(六)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参与考试,需要遵循考区所在地相关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七)司法部将按照防疫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开展工作进行对应调整并公布有关公告信息,请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随时关注。
有关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其他事宜,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可在线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司 法 部
5月31日
来源|司法部(ID:sfb_sifabu)
编辑|席锋宇 季天 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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