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按现行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评估报告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大多数情况下规定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他房地产、图地的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评估报告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评估师按照有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标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除了一般的土地、房地产、矿业、资产、保险的评估报告,还有不少不一样类型的评估报告,如项目评估报告、质量监督评估报告、投资环境评估报告、供应商评估报告等。评估报告需要涵盖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文章主体、附件。
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乏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