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的方式和要求,个人公示内容有什么规定吗

公示的方法和要求?
方法是把要提拔的人或其它重要事情发布上墙或在媒体公开公示,并留下联系方法,要求是一定要有规定的足够时间,要对反馈的意见仔细调查核实。
个人公示内容有哪些规定?
1、公示的标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作为例子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保证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方便群众查询查看。
2、公示的主要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涵盖: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代码和许可机关等信息,还有其他需要公示的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涵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
3、公示的时候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主要内容出现变化时,需要实时发布。
4、公示的渠道。
“双公示”的载体涵盖书面、报刊、办公场所公示栏、政府官方网站等,以官方网站公示为主要方法。
5、公示的查询。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有关官方网站查询公示信息,也可以持居民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查询有关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息。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对象、范围、内容、方法、时间有哪些规定?
《干部任用规定》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做好任职前公示,要把控掌握好以下操作规范: (1)明确公示对象。
凡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到时候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2)明确公示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应该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以按照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领导班子换到时候,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在参与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3)明确公示内容。
大多数情况下涵盖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4)明确公示方法。
需向社会公示的,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布公告信息;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用发公示公告或会议发布、张榜公告信息等形式进行。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都要让群众尽早知晓公示内容,并为群众广泛参加创造条件。
(5)明确公示时间。
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公告前进行公示,公示期大多数情况下七至十五天。
公示结果影响不了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任用规定》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做好任职前公示,要把控掌握好以下操作规范: (1)明确公示对象。凡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到时候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2)明确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应该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以按照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领导班子换到时候,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在参与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3)明确公示内容。大多数情况下涵盖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4)明确公示方法。需向社会公示的,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布公告信息;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用发公示公告或会议发布、张榜公告信息等形式进行。不管采用哪种方法,都要让群众尽早知晓公示内容,并为群众广泛参加创造条件。 (5)明确公示时间。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公告前进行公示,公示期大多数情况下七至十五天。公示结果影响不了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任前公示规定?
干部任前的公示规定是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提拔担任地(厅)级、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公告前,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的制度。公示期大多数情况下为七至十五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保证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有关“在3—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是指领导干部在拟任高一级领导职务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织向社会或拟任干部现工作单位公告信息自己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征求群众对该干部任职的意见。经公示,假设未反映出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则正式任用;假设反映出并经过查实存在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则取消其拟任职资格。
第三条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一定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原则、条件、资格、任用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双重管理的干部,按“谁主管,谁公示”的原则办理。
第二章公示范围
第四条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地厅级领导职务、县处级领导职务、乡镇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和拟任用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应进行任前公示。
第五条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地厅级领导职务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职务的干部,需要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公示;地、市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县处级领导职务(不含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干部,需要在现工作地、市、县(市、区)和现工作单位公示;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的处级干部,需要在现工作单位公示;县(市、区)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乡镇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需要在现工作县(市、区)和现工作单位公示。
第六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也应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范围参照本规定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平职任用或调整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前公示与否,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确定。
第八条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由同级党委提出初步建议名单,经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后,由组织部门将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情况,由党委通告人大常委会党组,并提交正式建议名单,由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
第九条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和因工作性质特殊不要公示职务的干部,可不进行任前公示。
第三章公示程序及详细办法
第十条公示工作的详细事务由各地的党委组织部和各个相关机构的组织人事部门承办。
第十一条确定拟任干部名单。对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的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程序组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然后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确定拟任名单。
第十二条确定公示范围。根据本规定第二章的要求,确定公示范围。
第十三条公示方法:需向社会公示的,应通过当地党报或政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示,同时采取张贴公告信息的方法向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干部现工作单位的群众公示。只在现工作单位公示的,采取张贴公告信息的方法向本单位的群众公示。
第十四条公示内容:拟任用或拟聘请任职干部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学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及自己照片;公示这个时间段接待来访群众的地址位置,公示手机号,公示意见箱设置地址位置;公示时间;对来信来访来电的基本要求(如举报问题要有事实按照,要署名举报)等。
第十五条查证落实。公示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为7-10天左右。公示结束后,承办公示事务的组织人事部门应马上梳理群众意见,并将梳理后的群众意见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需查证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调查落实。匿名举报的重要问题可列入查证落实范围。
第十六条决定任职名单。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公示这个时间段的反映及调查落实情况汇报,讨论决定任职名单。
第十七条反馈。任命决定在公示范围内发布。对经公示后未可以进到任命名单的同志,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其谈话,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材料归档。群众举报材料,可归入干部工作文书档案,保存期一年。
任前公示需要在各媒体公开发布,要留下手机号,要有充分时间,要仔细收集整理群众反映,决不走过场。
任前公式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大多数情况下公式7天,有联系人,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联系邮箱。
公司公示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管束,维护交易安全,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途中形成的信息,还有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途中出现的可以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需要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需要报请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整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第五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逐步递次推动、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本规定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照本规定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途中出现的下方罗列出来的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需要自出现那天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公示其在履行职责途中出现的下方罗列出来的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整体要求,达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八条 企业需要于每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年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报告内容涵盖:
(一)企业通信地点位置、邮政编码、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
公司公示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年报告;二是即时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于每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年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规定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自下方罗列出来的信息形成那天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获取、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信息。
招标意向公示要求?
新的信息公开模版已全面上线,一定要公开的重要内容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招标文件公开
招标人采取报价承诺法评标时,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在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文件公开
依法一定要招标项目标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出现后,招标人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时需要公示其投标文件,包含:1、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有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含业绩的项目名称、查询路径或官网网址;取得的奖项)。
三、评标过程公开
涉及评分的开标项目,比如:综合评估法,可以在开标现场公开评标专家(不公开名单)的详细评审意见,包含:评分情况、扣分理由、否决投标理由、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定意见。
四、评标结果公开
招标人需要自收到评标报告那天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可以少于3日,且需明确公示截止时间(须为工作日),并将否决投标人意见、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分情况(涵盖各评委对全部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评分明细、技术标评分明细及满分明细)、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及异议结束期(须为工作日)一并公示。
五、中标结果公开
一个招标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没有达到到信息公开要求的需整改并重新计算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是不是排序、中标人确定的方式及理由进行公开。
护士资格证考试网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医学教育网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
电子版资料领取
辅导班培训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护士资格证考试网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以上就是本文公示的方式和要求,个人公示内容有什么规定吗的全部内容
本文链接:https://www.china-share.com/zhiyehushi/kaoshikemu/202305061417987.html
发布于:华宇考试网(https://www.china-share.com/)>>> 护士资格证报名入口栏目(https://www.china-share.com/zhiyehushi/kaoshikemu/)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关注本站了解更多关于文公示的方式和要求,个人公示内容有什么规定吗和护士资格证报名入口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