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备考,整理了“202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重要知识点记忆口诀(四)”,具体内容如下!请查看!
9.行政复议的范围
范围 |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行为不服的 |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
(5)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资格等证书变更、终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10.药品注册的分类
药品类别 | 药品注册分类 |
中药、天然药物 | 9类 |
化学药品 | 5类 |
治疗用和预防用生物制品 | 15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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