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具体报名时间相关事项如下华宇医药职称考试网整理的内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14日
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
考试缴费:每人每科61元
考试时间:10月24、25日
报名流程:图文梳理,点击查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级别为考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