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文章简介】华宇考试网从天津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的通告》得悉,2020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报名入口官网已宣布,8月4日至8月13日进行报名,详细概况如下: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法,请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报名审查核对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人力资本社会保证部办公厅《对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告》(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对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告》(人登科心函〔2019〕26号)的精神,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遵循试行见告答应制办理。 (二)报名流程 1.注册信息,在线核验 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自己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遵循要求注册,美满自己个人信息,等候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前往核验结果)。 初次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应在报名前结束用户注册,己注册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不需从头注册,报考试前应提早登录互联网线上报名系统,增补美满有关信息。互联网线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互联网线上报名系统报名,若有未结束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对应的提醒信息,须待核验结束前方可报名。 2.互联网线上填报,诚信答应 在线核验结果前往后,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须自己根据实质情形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实际、精确、完好、有效以及自己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答应,负担不实答应的结果;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自己签订(提交)报考答应书,不容许代为答应。 3.审查核对过程 表:对于天津市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核对过程
备注:(1)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有关资料电子版,审查核对部门将在2020年8月10日9:00启动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2)互联网线上上传有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无法修正。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答应行为,或者因严峻、特殊严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载期内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须遵循上述审查核对过程表格“现场审查核对”栏目中规章制度要求的时间、所在地区、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并互联网线上缴费。
(三)考试价格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考试费每一人每一科56元。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价格不予退还。
5、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可于2020年10月21日9:00至2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特殊提醒: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必需同时照顾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分歧)参与考试,短少任一证件不得参与考试。
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失业的外籍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都可申请参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满5年;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满3年;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有关专业相对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对应增添1年。 参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含免两科的考生学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遵循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报考条件要求的中专学历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有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履行过渡期政策:获得药学、中药学或有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与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2年为一个周期转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迟停止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职业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与“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与“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此中,高级职称的种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业岗位工作取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防备、保健、医技、照顾护士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传授(副传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停止日以前获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其成绩从2019年启动,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转动管理,须在接连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遵循国家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接连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规章制度要求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学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与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章制度要求履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以后,中专学历不能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章制度要求》报考条件,也就无法按免考两科的方法申请参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考试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百姓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或认同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同的文凭发表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发表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据,只获得求学证书、结业证书无法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启教育、网络近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发表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存案的招生存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发表的学历证书,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发表的学历证书。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造就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措施》((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获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存划的学士学位,在级别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考试复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取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考试复习阶段取得中外互助办学授与的“双学位”“团结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点击进入>>>2020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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