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全部在政府机关所办理的,但是在其作用性质等方面带来一定不一样,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一样。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大多数情况下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而备案只是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了有关信息的提交,并未通过许可。
2、作用不一样。行政许可是得到了行政部门的允许;而备案只是将信息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申请要求方面。行政许可的要求很严格,需通过资质的审核查验和审批才可以完成;而备案相对来说宽松不少,只提供有关资料就可以。
4、开展项目方面。收到行政许可后面,可以进行在许可范围内的全部项目;而备案所能开展的项目相对行政许可来说,要少不少。
行政许可设定和开展一定要遵守的法定原因:
(一)合法原则。设定和开展行政许可,都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一定要发布,未经发布的,不可以作为开展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在开展行政许可途中,需要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和申请国家赔偿权。
(五)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可以未经同意私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更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重要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确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导致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需要依法给予补偿。
设置行政许可的要求
《行政许可法》第十八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需要规定行政许可的开展机关、条件、程序、期限。”这是有关设定行政许可一定要具备的条件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关系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当中的平衡,一定要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
1、行政许可的开展机关。
法律唯有得到良好的施行,才可以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执法行为,凡是有行政权的设定,就一定要明确行政权的行使主体,不然权力比较容易被滥用。考虑到行政执法主体的多样性和行政权力的扩张性,有必需要在设定行政许可时明确行政许可的开展主体
2、行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对相对人取得许可,从事法律不允许的活动所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它不仅是对申请人的限制,也是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是对申请人行为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标准和详细指导。若对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加以规定,那么申请人将无所适从,行政机关的行为也会有更大的随意性。条件一定要是明确、法定、公开、公平的,不可以含有歧视性的原因。申请行政许可大多数情况下要具备以下条件:被申请的机关是有权颁发许可证的机关;申请的事项在法定许可范围内;申请人满足法定要件等。
3、许可程序。
行政程序违法也是违法,随着程序正义观念的成熟和发展,我们注意到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理性化的保证。能有效地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期限。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执法的过程,肯定涉及到期限问题。现在我们国内尚没有制定颁布《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只是对开展行政许可的期限作出原则性规定,至于行政机关作出各自不同的详细行政行为的详细时限,只可以分别在各个单行法律中加以规定。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需要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告信息: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行政许可需要听证的事项;
2、行政机关觉得需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行政许可事项。
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涵盖行政机关的大多数情况下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查核验、备案等在内的全部行为,范围深度和广度都较大。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不允许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按照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开展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后者是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所采取的概念。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事先控制手段,一般称它为"行政审批"。
许可特点:
1、行政许可是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开展的行为,涵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虽然这里将行政许可的主体限制要求在"行政机关",但是,本质性涵盖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许可针对的是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涵盖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4、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的活动",这个特定活动的形式非常广泛,但是,后限制要求在行政许可法允许从事的事项范围内。
不属于行政许可!
备案的未必就属于行政许可。但是,行政许可肯定是需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按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它是事后监管的一种管理手段,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行政机关通过核查被许可人报送相关材料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
备案既不属于行政许可也不属于审批,备案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例如租赁合同的备案,实际上不备案也生效,备案只是为了政府需加强管理的手段。
以上就是本文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什么区别,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的全部内容
本文链接:https://www.china-share.com/zhiyezige/202305251472794.html
发布于:华宇考试网(https://www.china-share.com/)>>> 湖南司法考试栏目(https://www.china-share.com/sifakaoshi/hunan/)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关注本站了解更多关于文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什么区别,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湖南司法考试的相关信息。
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哪些区别? 行政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全部在政府机关所办理的,但是在其作用性质等方面带来一定不一样,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一样。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大多数情况下人依...
2023-05-25
电大的工商管理要学些什么课程? 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可能性论与数理统计、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运筹学...
2023-05-24
武汉大学的企业家有什么? 泰康保险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武汉大学校友陈东升获评“ 企业家”。 作为中国杰出的企业家,陈东升有着十分敏锐的商业嗅觉,对时代浪潮的把控掌握也十分精准,这早在他大学时期就带来一定反...
2023-05-23
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剖析解读? 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际上也有先后顺序的,也要遵守成绩阶梯原则,假设成绩分数线到了前面的志愿,就可以被提档了,后面的志愿也就作废了故此,不要只填一个档次的学校,要阶梯填写,避免滑档...
2023-05-21
公务员考试允许带六面体橡皮擦吗? 公务员考试是允许带橡皮擦的,至于六面体的橡皮擦有没有可能带也没规定就不可以带,没规定不可以带就是可以带,还需要看每个省份的相关规定。 正方体橡皮擦公务员考试怎么用? 正方体...
202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