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独自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二)考试报名
学员须通过山东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才可以参与独自招生。
1.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身份学员(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或夏季高中毕业考试不限)报考,其他身份学员报考不能录取;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身份学员仅限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报考其他专业不能录取。
2.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仅限退役军人身份学员(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或夏季高中毕业考试不限)报考,其他身份学员报考不能录取;退役军人身份学员仅限报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报考其他专业不能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满足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学员可以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论与其自己身体状况不符者,那么,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五)不需要考试条件
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取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者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生(注:春季高中毕业考试准考证专业类别、填写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完全一样才可以申请报考),或具有高级工或者以上职业资格且取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一、莱州中华武校招生对象:
面向国内外招生。年龄5—25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系统疾病及其它生理缺陷者都可以报名(纹身和有违法前科者免招)。
二、莱州中华武校报到注意事项:
学生入学报到须带:(1)学籍证明(也可以入学后办理);(2)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含心电图、脑电图、有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常见检查);(3)疫情防控接种证明;(4)非在学校念书生带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5)带户口本、家长居民身份证、学生居民身份证。学校常年招生,可随时办理入学手续。
三、莱州中华武校学生待遇:
1、学前、小学学生统一配备生活老师,负责生活服务。
2、高中农村户口或县、镇非农户口、城市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每生每一年1600元(按学期给付)。特困生一定程度上减免学费。
3、初、高中毕业生由学校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按考查成绩发给国家武术段位证书。
4、高三毕业生可报考全国各大师范院校、体育高校;未报考人员由学校负责具体安排就业;表现突出者可具体安排到国外任教。
5、成绩优秀者可参与国际、全国武术比赛,并优先向武警总部体工队、解放军体工大队及国家、省、市专业队输送。
6、成绩优秀者可优先参与全国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武术表演,并可推荐参与电影、电视剧拍摄。
四、莱州中华武校收取的费用标准:
中国学生
1、学费:执行上级物价、财政、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核定的收取的费用标准:学前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6000元。(学校免费代交意外伤害保险费,免费发给冬、夏季校服各一套,免收教学辅导资料费、作业本费、洗澡费)
2、住宿费:A类每一年1500元(房间内设暖气、空调、洗刷间、卫生间、太阳能淋浴);B类每一年1300元(设暖气、空调);行李及洗刷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费用自负。
3、伙食费:实行定餐,现行标准为:学前班、小学学生每月510元,初、高中学生每月540元。
外国学生
学费每一年6500美元,食宿费每天30美元(住宿为2-3人间,配有中央空调、卫生间、有线电视、宽带网、电话号码;就餐实行中西餐搭配)。短训学费、食宿费每天80美元。
地点位置:山东莱州市
乘车路线:非本地学生从济南、烟台、青岛、潍坊乘车到莱州,由莱州大骋汽车站乘坐101路公交车直达学校。
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收录取工作的意见》《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质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学员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2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点位置:
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详细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平日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开展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规则和程序,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设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两个专业类别。
1.公安学类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员一定要选考政治科目才可以报考。
2.公安技术类专业: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学员在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中选考这当中1门就可以报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和详细专业通过各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学院官方网站等向学员和社会发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学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贡献;
6.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具有山东户籍并参与山东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考试;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这个时间段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满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满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 报考学员须参与山东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学员是不是合适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详细内容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或者以上,女性160厘米或者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当中,女性在17.1至25.7当中。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都是4.8或者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能超出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能超出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九条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四)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以上4个项目须都进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评。这当中,有3个或者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批次为早一点批。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公安厅政治部文件,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整个省十六市。在学员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分市、分男女、分专业类,按照预分计划,根据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如首次投档生源不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网上在线发布缺额计划,满足条件的学员可进行征集志愿填写。
第二十三条 录取低控制成绩分数线执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普通类一段线。
第二十四条 对满足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学员,我院予以承认。
第二十五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学员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 学院实行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两类招生与培养,学员根据专业类填写高中毕业考试志愿。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修学通识基础类课程,第二学年按照人才培养需求、学业成绩和个人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 录取公安英烈孩子保送生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根据山东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渠道和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
第六章 收取的费用、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取的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退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高等学校收取的费用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各种资助方法帮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入口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按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学教育〔2020〕15号)还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戴上考生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对满足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按照《有关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收录取工作的意见》《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我院学生在学成毕业的时候达到毕业条件且满足人民警察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以参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参与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或者自主择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号码:0531-68622756
监督电话号码:0531-68622799
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zs@sdpc.edu.cn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pc.edu.cn
通讯地点位置: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邮政编码:250200
第三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终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以往相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果不小心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山东教育厅审查核验,并在教育部备案,具体内容可在线登录山东教育厅官方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中毕业考试”招生信息公布及管理平台官方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山东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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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6月26日前
发布夏季高中毕业考试、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发布各种有关成绩分数线。
6月27日至7月8日
开放志愿填写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1次志愿填写)。
6月30日
(9:00-18:00)
填写普通类早一点批和体育类早一点批第1次志愿;
填写艺术类本科早一点批第1次志愿;填写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5日至8日
(每天9:00-18:00)
填写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填写普通类常见批和体育类常见批第1次志愿;填写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写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第1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13日
发布普通类早一点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早一点批和体育类早一点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
7月13日
发布普通类早一点批、艺术类本科早一点批和体育类早一点批第2次志愿计划;
发布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计划。
7月14日
(9:00-18:00)
填写普通类早一点批、艺术类本科早一点批和体育类早一点批第2次志愿;
填写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17日
发布普通类早一点批、艺术类本科早一点批、体育类早一点批和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
7月21日
发布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
7月21日
发布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第2次志愿计划。
7月21日至22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
7月22日
(9:00-18:00)
填写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第2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24日
发布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见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
7月24日
发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见批第2次志愿计划。
7月25日
发布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
7月25日
发布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第3次志愿计划。
7月24日至28日
开放志愿填写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见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填写)。
7月25日至26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填写)。
7月26日
(9:00-18:00)
填写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第3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26日至28日(每天9:00-18:00)
填写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2次志愿;填写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填写志愿
7月27日
发布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第3次志愿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
7月29日
发布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第3次志愿录取结果;发布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各种别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
8月1日
发布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
8月1日
发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见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批第2次志愿计划。
8月1日至3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
8月2日至3日
(每天9:00-18:00)
填写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3次志愿;填写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批第2次志愿。
填写志愿
8月6日
发布普通类、体育类常见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中毕业考试专科批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
8月7日至8日
(每天9:00-18:00)
夏季高中毕业考试和春季高中毕业考试双录取学生选择确认。
山东2021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山东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鲁招聘考试委〔2021〕2号)、《山东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印发山东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中毕业考试)工作开展办法的公告》(鲁招聘考试委办〔2021〕2号)、《山东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印发山东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春季高中毕业考试)工作开展办法的公告》(鲁招聘考试委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高校详细开展。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整个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研究处理录取途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录取任何一个环节工作,研究处理录取途中产生的情况特殊、突发问题还有其他详细事项,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要事项;负责录取现场的防疫工作;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偏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计划管理与录取审查核验组、投档与信息管理组、综合协调组、保证服务与防疫组、督察信访组等5个工作组。
(四)招生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工作条件保证,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互联网信息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循招生章程,严格录取工作程序,根据录取官方要求的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审查核验、录取等任何一个环节工作;要发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号码,仔细做好学员的信访接待工作。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快速作出书面答复。
二、夏季高中毕业考试录取办法
2021年夏季高中毕业考试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种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学员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一样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一样,比较学员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一样则都投档。各种别、各批次被录取的学员,不可以再参与后续志愿填写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早一点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见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按照学员总成绩,根据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根据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学员参加录取的低控制线;根据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早一点批。
涵盖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缺失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还有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写,学员填写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写,学员填写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大多数情况下可填写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1)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在院校志愿下可填写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2)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1个独立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可填写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3)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没有设立专业志愿。学员只可以填写获取合格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中毕业考试”平台发布的名单为准)的高校,同时获取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可以填写1个高校志愿,只填写1次志愿。(4)军队招收飞行考生招生录取办法另文发布,不需填写志愿,在早一点批以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考生每个院校志愿只可填写1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本科、专科分别单设投档单位。
普通类一段线上学员可填写早一点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填写早一点批专科专业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学员只可以填写早一点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成绩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相关规定执行,直招士官生成绩分数线参照我省直招士官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1)首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越普通类一段线的学员,按照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学员都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直招士官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根据军校、公安、直招士官生有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学员名单及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按学员志愿都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考生,按照军队提供的合格学员名单都投档;民航招收飞行考生,按照学员志愿关联合格名单都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航海类专业招生,对达到或超越普通类一段线的学员,依据其志愿,根据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学员都投档。
委培师范生招生,按照相关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合格学员名单及学员填写的志愿,对达到或超越普通类一段线的学员,按照其志愿,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学员都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中毕业考试”平台发布学员资格,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学员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65%)的学员都投档。参与文化自主命题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中毕业考试”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员独自办理录取手续。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核验后确定。
(2)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第一按学员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加第二轮次投档,进行学员第二志愿录取,依这种类型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完全一样。
2.特殊类型批。
涵盖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写。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写志愿,均具体安排1次志愿填写,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有关资格的学员,可填写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学员所报志愿一定要与获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完全一样。获取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学员可同时填写此两类志愿。
(2)投档办法。
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将高中毕业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越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获取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学员按照其志愿分阶段向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都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见批。
涵盖未列入早一点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写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3次志愿填写,第1次志愿填写由普通类一段线上学员填写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写由普通类二段线上学员(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学员)填写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学员每一次填写志愿的数量多不能超出96个。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对应资格的学员可以在常见批第1次志愿填写时填写,若第1次志愿录取成功后仍有剩下计划,可以在常见批后续志愿填写时继续填写。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对应资格的学员可以在常见批第2次志愿填写时填写,若第2次志愿录取成功后仍有剩下计划,可以在常见批第3次志愿填写时继续填写。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学员可以在常见批第2次志愿填写时填写,若第2次志愿录取成功后仍有剩下计划,可以在常见批第3次志愿时继续填写。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越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学员,可以在常见批第2次志愿填写时填写,若第2次志愿录取成功后仍有剩下计划,可以在常见批第3次志愿填写时继续填写。
(2)投档办法。
将学员按成绩(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员填写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考试报名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学员名单。
山东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早一点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这当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一样。
1.本科早一点批。
涵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1个高校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同一专业类别且成绩使用类型一样),其他类高校志愿内只可填写1个专业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写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高校+专业+委培市”为1个独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只可填写1个专业志愿。
填写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填写早一点批其他院校本科各种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对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和舞蹈类专业,根据合格学员的志愿并关联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都投档;其他类专业根据合格学员志愿,关联考生 填写专业的成绩都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按照合格学员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种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学员都投档,招生高校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根据学员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种别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学员填写专业的成绩,分专业都投档,招生高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早一点批之外的全部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3次志愿填写,学员须达到艺术类有关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才能够填写。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学员每一次志愿填写的数量不能超出60个。
校考专业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一次只可以填写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1)统考和联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超过分数线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类别文化控制线的学员,按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守学员填写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查核验录取。
舞蹈类统考专业及音乐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等联考类别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其他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7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百分之70+文化成绩*百分之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3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百分之30+文化成绩*百分之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4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百分之40+文化成绩*百分之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3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百分之30+文化成绩*百分之70(综合成绩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3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百分之30+文化成绩*百分之70(综合成绩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校考专业关联合格学员填写专业的成绩都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够时(含未填写志愿的全部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写志愿发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发布。
(3)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一样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含联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涵盖全部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学员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才可以填写。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平行志愿,每一次填写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写,学员每一次志愿填写数量不能超出60个。
(2)投档办法。
对填写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和舞蹈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超过分数线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学员,这当中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依据综合成绩,舞蹈类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守学员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查核验录取。其他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守学员志愿顺序,关联一样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查核验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守合格学员志愿,关联专业成绩都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早一点批和常见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超过分数线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占百分之70、文化成绩占百分之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百分之70+文化成绩*百分之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学员综合成绩,根据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根据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学员参加录取的低控制线。
1.早一点批。
涵盖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学员可填写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学员可以填写早一点批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写1个高校志愿和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招生,“招生高校+委培市”为一个独立的高校志愿,学员可填写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遵守合格学员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占比投档,同分学员都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见批。
涵盖未列入早一点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写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三次志愿填写,均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学员每一次填写志愿的数量多不能超出60个。第1次志愿填写由体育类一段线上学员填写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写由体育类二段线上学员(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学员)填写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
按照学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守学员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查核验录取。
三、春季高中毕业考试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早一点批、本科批、专科批,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各种别批次被录取的学员不可以再参与后续志愿的填写和录取。
(一)本科早一点批。
包含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技能拔尖人才选择报考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满足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按照学员文化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构成)和招生计划独自划定文化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均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写,第1次志愿学员可以按照照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写,第2次志愿学员按照发布的剩下计划填写。本科层次各专业类别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能超出本年该校该专业类别计划总数的百分之10。
2.投档办法。
第1次志愿和第2次志愿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以上,依据学员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员投档成绩及志愿一样但不可以都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技能拔尖人才学员位次根据下列办法确定:全部类别均根据投档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学员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一样时,则都投档。
(二)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分两次划定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学员成绩,按招生计划1∶1.1划定;第2次在学员填写第3次志愿后面,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照剩下计划数与学员成绩,按招生计划1∶1划定。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3次志愿填写。3次志愿都是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一次志愿可填写2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写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第1次志愿及第2次志愿填写资格线为第一次确定的本科对应类别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第3次志愿填写资格线为第一次确定的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本科对应类别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下50分。
2.投档办法。
3次志愿均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以上,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学员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员投档成绩及志愿一样但不可以都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中毕业考试学员位次根据下列办法确定:全部类别均根据总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学员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一样时,比较学员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一样则都投档。
(三)专科批。
包含春季高中毕业考试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分专业类别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学员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3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学员成绩独自划定文化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
1.志愿填写。
具体安排2次志愿填写,都是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一次可填写2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写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没有达到到本科控制成绩分数线的可以填写专科批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写1次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写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学员可同时填写其他计划志愿。
2.投档办法。
与本科批投档办法一样。这当中专科批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
四、填写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写志愿时间。
学员须按规定日期填写志愿,各批次志愿填写时间都是每天的9:00-18:00。各批次填写志愿详细时间见《山东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二)填写志愿要求。
1.学员填写志愿须满足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学员应按照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络在线发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网络填写志愿。填写志愿官网网址为:http://wsbm.sdzk.cn。
3.学员一定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填写志愿,因学员漏报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学员自己担负。学员在填写志愿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多可以更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后一次填写(更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在线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网络填写的志愿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窃取、恶意修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为保证公平公正,志愿填写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更改、放弃已填写的志愿。
4.学员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由学员自己亲自填写,不可以由其他人帮忙。学校和教师不可以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密码,不可以干预学员填写志愿,不可以代替学员填写志愿,也不可以接受学员委托填写志愿。学员应好好保存自己在线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学员自己泄露密码亦或是他人代为填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员自己担负。
5.各县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及高中学校要做好学员填写志愿的详细指导工作,为不具备条件的学员提供场地、设备、网络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各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学员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写志愿工作程序,加强学员志愿信息管理;要加强对学员填写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相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高校须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还有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合格、身体状况满足有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成绩分数线并满足学校调档要求的学员是否录取还有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学员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大多数情况下不允许退档。在各种别和批次的录取中,高校不可以以学员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二)普通类早一点批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平行志愿,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成绩分数线的学员中,高校可以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相关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占比)确定调阅学员档案的占比。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的学员中,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照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小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学员档案的占比。高校需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保证满足录取规则的调档学员可以录取。山东属高校按招生计划1:1调阅学员档案。当生源不够时,高校不可以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学员。
(三)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可以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可以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员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可以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可以自理、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中毕业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学员,高校不可以仅因其残疾而不能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根据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1年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质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学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点位置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防疫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明确责任,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开展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九条 学院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开展监督。监督申诉电话号码:0531-8066706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学院独自招生计划共500名,详细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00名。
第五章 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独自招生:退役军人(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学员身体条件除满足《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学员除满足上面说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才可以报考;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六章 资格审查核验及志愿填写
第十四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山东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才可以参与我院独自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写。3月3日至5日须在线登录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写平台(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写我院志愿及专业,并选择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学员在填写志愿后,于3月6日至3月10日在线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报名费用,打印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考试资格认证。
第十六条 学院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用网络在线远程考试的方法进行。
独自招生考试内容涵盖心理素质、时事政治、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按照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占总成绩百分之40;学院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占总成绩百分之60。
第十七条
(一)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时间:3月12日。
为保证报考我院的学员顺利参加报名通过考试,正式考试以前需参与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时间:3月14日。
(二)考试官网网址
学员参与考试(含模拟考试)前需在线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
进行考试确认,根据流程验证身份,进入考试环节参与考试。考试官网网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独自招生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学员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百分之40)和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百分之60)折合成绩计算,根据专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发放
第二十条 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入校后,均须参与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果发现伪造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不满足考试报名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独自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员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一样,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查核验、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独自招生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具体安排。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学制为3年,实行集中学习的教学具体安排。被独自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员,不可以再参与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取的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退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高等学校收取的费用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各种资助方法帮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入口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按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学教育〔2020〕15号)还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法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sfjy.com
咨询电话号码:0531-58663619、58663620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点位置: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邮编:250014
第二十六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终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完全一样的相关规定,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夫子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高中毕业考试招生600人。
【招生条件】
1.2021年高中应届生,且2022年一定要在夫子学校报考。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不着奇装异服,不烫染头发。
3.认考生校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
4.招收本科一段线线下30分以上的应届高三学生。
【录取条件】
以学校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地点位置】曲阜高铁东站以西700米,孔子大道北
【报名方法】请学员带上夏季高中毕业考试准考证、成绩单、高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夫子学校高中部一楼招生办现场报名,在内容框中填写报名信息表。
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
一年级:(1)一定要是年龄达到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接种正常。(3)无小学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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