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学院招生章程,北邮招生章程2022

2023南京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学校向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北邮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涵盖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种高级针对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且满足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宏福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宏福校区位于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2023级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具体安排在沙河校区,各专业四年级教学具体安排地址位置将按照学校规划具体安排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每个省份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平日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按照需组织建设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几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中毕业考试报名人员数量及生源质量等原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不能超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员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条 有关调档比例。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大多数情况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百分之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大多数情况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有关退档。针对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学员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假设学员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假设学员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有关征集志愿。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我校将按照有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对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学员,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满足条件的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还是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很好的省份。
第十三条 有关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这当中,按照专业(类)特点,色盲学员不可以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要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与新媒体专业。
第十四条 有关外语语种。按照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员;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取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学员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有关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有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本科专业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还有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具体安排地址位置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七条 有关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学员,由每个省份级招办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具体安排专业时,以学员不含加分的实质上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学员实质上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一样,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有关科目成绩高者。
针对非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有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针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有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针对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八条 有关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的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的学员报考我校时须根据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按其有关规定投档。
针对学员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九条 有关内蒙古学员。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学员。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学员、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学员和艺术类学员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学员所在省份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有关录取通知。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学员名单后,向已录取学员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法学、邮政管理(网络与智慧物流)、互联网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此外将按照住宿条件的不一样收取不一样标准的住宿费,高标准不能超出1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入口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讲解等具体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络在线公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开展“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取的费用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号码:010-62281998。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相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西北民族大学2023本科招生章程?
西北民族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代码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点位置为甘肃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点位置为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
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学成毕业的时候所颁发学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涵盖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各种专项计划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开展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员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要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详细落实和开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或开展细则;
(二)按照国家核准的年招生规模还有相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开展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大数据细分研究分析;
(八)协调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计划招收本
四川师范大学 艺术类招生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 的招生要求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详细指导与管理、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舞蹈、音乐剧方向)、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小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小于1.60米。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的录取手续、所取得的录取资格、居民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学员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觉得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一样情况根据相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中北大学2023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开展'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还有山西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质上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北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各种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种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北大学,英文名称: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 办学地址位置:山西太原市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
第七条 联系方法:学校官网网址为:http://www.nuc.edu.cn。学校本科招生官网网址为:http://zbzs.nuc.edu.cn,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北本科生招生(zbbkzs)。平日办公及录取这个时间段咨询电话号码:0351-3922280,传真:0351-3924418。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整个过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学员、家长、媒体还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详细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质上情况,统筹考虑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2023计划具体安排等原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每个省份级招生机构发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能超出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络在线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每个省份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开展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学员慎重报考;这当中'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员报考。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学员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每个省份招办投档方法接收学员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学员的全国性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和所增多分值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学员根据教育部和每个省份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批次根据每个省份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学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身体状况满足有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并满足学校调档要求的学员,依据投档次序、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成绩级差。
第二十四条 新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学员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实行'专业+院校'填写模式的省份,由学员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实行'专业组'填写模式的省份,由学员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成绩一样学员的专业具体安排参照该省当年政策文件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学员,学校那么,会按照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学员专业志愿择优具体安排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一样,平行志愿投档学员根据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学员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学员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学员成绩没办法满足其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时,假设学员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学员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定学员情况及各单科成绩,依据'全部专业调剂学员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结合学员兴趣调剂到招生计划暂时还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针对按以上原则没办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学员,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每个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学员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一样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一样,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每个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学员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一样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一样,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社会体育详细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学员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一样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体育课成绩仍一样,理科学员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科及不分文理科学员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和学校发布的《中北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和学校发布的《中北大学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员填写高中毕业考试志愿时,将专业类视同一个专业填写就可以。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各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参与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入学后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调整时默认为一个专业对待。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学成毕业的时候满足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满足中北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山西发改委、山西财政厅、山西教育厅'晋发改收取的费用发[2023]29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满足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构建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本科生资助保证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和绿色入口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每个省份级招办相关政策不完全一样之处,以国家和每个省份相关政策为准。
赣南科技学院2023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每个省份(市、区)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在非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类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市、区)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全部都需要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分数线。针对进档学员,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和文化成绩全部都需要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分数线。针对进档学员,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市、区)投档录取规则按学员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针对满分一样的学员按每个省份(市、区)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除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学员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学员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第十七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质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本章程适用于学校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完成江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工作开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十公开”、“三十个不可以”、“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络在线录取。
第五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赣南科技学院
2.国标代码:13434
3.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江西教育厅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5.办学层次: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6.学校地点位置:江西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超过分数线,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决定相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详细组织开展招生平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取的费用标准
第九条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核准的年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等实质上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每个省份(市、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向社会发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招生信息网、报考指南等各种方法向社会发布。学校将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处理同成绩学员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录取途中,学校按照每个省份(市、区)的报学员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可作一定程度上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收取的费用根据《江西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转发省发改委财政厅省教育厅整个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
山东航空学院2023招生章程?
2、山东航空空乘学校航空专业课程
山东航空空乘学校2023招生简章
客舱设备(机务常识),旅客心理学,民航法规与国际惯例,犯罪心理学,应急处置(应急实操)安全技能,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乘务礼仪与训练,危险品运输与管理,应急生存撤离(应急理论),民用飞机机型概论,航线知识与实习,客航组织与管理,治安与消防管理,航空体育,民航乘务英语,散打及体能训练,治安灾害管理社会防范,公共安全管理,旅游与航空地理,客舱设备(机务常识),民航乘务服务技能与训练,公共关系与技巧,客舱服务实操(服务技能)
3、山东航空空乘学校航空大学成绩分数线
不少学生都对空乘专业的录取成绩分数线十分在意,不少人都担心自己高中毕业考试不太好,就不可以进入适合自己的空乘专业。实际上各个学校的空乘专业没有统一的成绩分数线,要看详细的学校情况。就像北京大学的数学专业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数学专业,录取成绩分数线不仅明显不同,而且,差别很大。不一样的省份不一样的地区有明显不同的成绩分数线,这也很正常。假设大学空乘专业的成绩分数线根据艺术类招生的标准划定,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聘考试部门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中毕业考试英语成绩×0.3)。只要综合成绩达到了艺术类专业的成绩分数线,自己条件也通过面试,完全就能够被录取。故此,学生还是要多关注心仪院校的录取政策,多看看历年的学校成绩分数线、招生变动。
江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我校将在3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1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研究生,详细内容查看“江南大学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法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并熟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针对人才还有具有很强处理实质上问题的能力、可以担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针对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法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学校念书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用各种方法和灵活时间具体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及大多数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带上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 学员学业水平一定要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到时候可毕业本科生。学员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道的那天前一定要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那天,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还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学校念书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与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方罗列出来的规定执行。
1. 报名参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临近考试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答题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可以报考)。
2. 报名参与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临近考试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答题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与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与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 满足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这当中,在职学员回原单位;非在职学员(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都回定向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满足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4.满足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考试报名资格要求。
(五)报名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产生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学校念书生和入学新生,还有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学校念书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满足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不需要考试资格的学员,须在国家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在线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考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志愿并参与考研复试。
三、报名
报名涵盖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全部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员均须进行网络在线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络在线或现场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深造念书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一定要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学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络在线报名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络在线报名
1.网络在线报名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络在线预报名时间: 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2.报名流程
学员可以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在线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注意事项,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报考点还有我校的网络在线公告信息要求报名和支付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凡不按照官方要求报名、不支付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写虚假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学员自己担负。报名时间内,学员可自己可以再次更改网络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位学员只可以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可以再补报,也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
3.须知
(1)学员报名时只填写一个专业。待考后,教育部发布学员进入考研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员可以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写多个调剂志愿。
(2)学员应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学员要准确在内容框中填写个人信息,对自己所受奖惩情况,非常是要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在参与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途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那么,会按照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获取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时间内将会针对学员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络在线校验,学员可网络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员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时间内自行在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络在线校验的学员可以在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查检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学员,进行网上在线报名时须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学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员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官方要求填写自己入伍前的入学信息还有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9)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可以再报名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
除推荐不需要考试研究生外,其他学员均须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络在线报名信息。
网络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为 11月1号到10号左右,详细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确定。以报考点公告信息为准,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可以再补办。
全部学员均要对自己网络在线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经学员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考研复试及录取阶段全部不作更改,因学员在内容框中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担负。
四、初试
(一)学员需要在 12月19日至12月28日这个时间段,凭网上报名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和密码在线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这个时间段不可以涂改或表达。
(二)学员凭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与初试和考研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 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具体安排: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都是3小时,初试方法都是笔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考研复试
考研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形,确定我校学员进入考研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研复试办法和程序于考研复试前在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研复试时对学员资格进行核验,不满足考试报名条件者,不可以考研复试。
全部拟录取学员一定要进行考研复试,考研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研复试采用笔试考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综合面试等各种方法进行,内容大多数情况下涵盖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等,详细内容查看考研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学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考研复试时暂时还没有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学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细内容查看招生目录,加试方法为笔试考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学员是不是加试由学院决定。各专业(领域)按照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调剂,调剂工作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在考研复试前发布,到时候学员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考研复试有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与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只可以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学成毕业的时候采用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员,入学前学员档案一定要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员,录取前须签署对应协议。
新生应及时报到。不可以及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到时候可毕业本科生学员,入学时未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学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非常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与各自不同的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学校念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学员,相关部门将联系考生所在单位,由学员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什么时候,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根据国家和江苏规定向全部研究生收取学费,收取的费用标准参见江南大学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有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发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员数量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员数量,推免生人员数量以后确认录取人员数量为准,公开招聘考试实质上录取人员数量将按照教育部后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质上录取的推免生人员数量、学员报考试情况况作一定程度上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员进行网上在线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自己《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学员。
(4)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自主命题考试学员,详细内容查看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各个考试科目不独自出题,均使用统考考试试卷。报考自主命题考试的学员于 11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自己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封专家推荐信)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未寄达则默认为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学员。非全日制学生在读这个时间段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具体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具体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具体安排与全日制专业一样(大多数情况下在工作日授课)。学员报临近考试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6)学员和刚才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出现的问题由学员自行处理。若因上面说的问题使我校没办法调取学员档案或签署相关协议,导致学员不可以考研复试或没办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担负责任。
(7)防疫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防疫的新要求详细指导下开展。招生途中,假设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对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信息。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9)联系方法:
江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点位置:江苏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法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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