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省省属学院有哪些学校

甘肃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 肃 医 学 院 招 生 章 程
( 4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升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还有教育部相关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详细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学员、家长还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校名:甘肃医学院;
英文名称:Gansu Medic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805 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甘肃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点位置:甘肃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平凉地区卫生学校, 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途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一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十二条 甘肃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的再监督。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三条 在教育厅核定的年招生规模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质上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学员发布。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开展阳光招生工程,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根据教育部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的相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都实行网络在线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十七条 学员一定要填写我校志愿,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学员满额情况下,按发布的招生计划,第一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学员;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学员;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学员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学员成绩没办法满足学员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时,假设学员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学员志愿可故将他调剂到招生计划暂时还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假设学员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很小一部分专业对学员成绩有对应要求,成绩达到我院控制线的出档学员,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假设学员满分一样,理科学员根据理科综合成绩排名,文科学员根据文科综合成绩排名,如学员投档成绩一样,文史类学员按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学员按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中职生假设满分一样,根据专业课成绩排名,若专业课成绩一样则根据中职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 各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建议非英语学员报考。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执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相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具体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中职对口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省列少数民族缺失人才培养专项(本、专科)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发布,学员可在线登录我校招生官方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甘肃医学院对学员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满足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我校各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种不可以准确识别颜色者不能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要深造念书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六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后,自己须与学校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照官方要求签署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学员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医学生(专科)须在内容框中填写知情同意书,视同自己志愿参与村医订单定向培养,新生入学后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照官方要求签署就业协议的学员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那么,会按照退学处理,解除对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
第二十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按学员志愿,按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进行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学员独自划线,独自录取。应届学员不享受各种照顾政策,退役军人可以在各专业低控制成绩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优先录取。
第五章 收取的费用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取的费用标准。收取的费用标准如有变化,学校那么,会按照照甘肃发改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取的费用〔2023〕917号),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取的费用〔2023〕423号)。住宿费标准:6人间9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取的费用〔2023〕920号)、8人间7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取的费用〔2023〕1133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和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医学生(专科)在学校念书学习这个时间段免缴学费、住宿费,并由国家补助生活费。
第六章 奖助贷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三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帮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一定要经过资格审核查验;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审核查验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在新生资格审核查验或在入校后3个月内的资格复核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学员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涵盖体检信息,还有存在不可以保证在学校念书正常学习、生活等情形)的学员,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甘肃省属学院有什么?
但甘肃也有很多实力很强的省属重点大学,实力还是挺强的,在全国的排名也很靠谱。主要有:西北师范大学,综合类省重点院校;兰州交通大学,理工类省重点院校;兰州理工大学,理工类国重点院校;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类省重点院校;西北民族大学,综合类省重点院校;兰州财经大学,财经类省属院校;甘肃政法大学,政法类省属院校;天水师范学院,师范类省属院校;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类省属院校等。
1、兰州大学-综合排名第一
兰州大学(LanzhouUniversity),简称兰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大学行列。
2、西北师范大学-师范
西北师范大学(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位于甘肃兰州市是甘肃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3、兰州交通大学-理工
兰州交通大学(LanzhouJiaotongUniversity),简称兰交大,位于甘肃兰州是由中央部委投资创建,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铁路高校之一,甘肃重点大学。
4、兰州理工大学-理工
兰州理工大学(
LanzhouUniversityofTechnology)坐落于甘肃省会兰州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省部共建重点大学,学校先后划归国家电机制造工业部、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近代培养国防工业技术人才的高等教育学府,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
5、西北民族大学-民族
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MinzuUniversity)简称“西北民大”,位于甘肃兰州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是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中央部属高校,也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入选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由国家民委、教育部和甘肃共建。
6、甘肃农业大学-农林
甘肃农业大学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是农业部和甘肃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大学、甘肃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学教育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
7、兰州财经大学-财经
兰州财经大学(
LanZhou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简称兰财大,坐落于甘肃省会兰州市,肇早时间是在1952年成立的甘肃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人民政府领导,开展本科学教育育。
8、甘肃政法学院-政法
甘肃政法学院,位于甘肃兰州市安宁区是甘肃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更名为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 开展研究生教育。经过60年的建设,非常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迅速发展,学校现目前已经成为我们国内重要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之一。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甘肃政法学院。
9、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 经教育部批准由成立于1978年的甘肃中医学院更名而成,坐落在甘肃省会兰州市。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合格的中医药及有关专业人才才,为甘肃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奉献,由甘肃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甘肃中医药大学。
10、河西学院-综合
河西学院位于甘肃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省级‘’2023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高校之一
2023兰州大学还有专科?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兰州商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教育学院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民办院校: 陇桥学院 知行学院 明达学院 博文学院 长青学院 兰州外语专科学校 东方管理学院 还有一部分中专升成的有专科专业的学院: 兰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文科职业技术学校 兰州资源环境技术学院 兰州水利水电技术学校 兰州电力技术学院等
甘肃警察学院2023招生简章?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开展意见》、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公安部、公务员局等部门印发《有关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收录取工作的意见》和《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质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学员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GansuPoliceVocationalCollege.
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甘肃公安厅;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2834。
第五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办学地址位置
(一)兰州市城关校区: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二)兰州市皋兰校区:甘肃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第六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高质量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我院招生与就业详细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九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开展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
(一)公安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特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互联网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
(二)普通专业:司法警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社区矫正、互联网舆情监测、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心理咨询、现代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建筑消防技术、运动训练、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
第十一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及甘肃有关文件要求按需编制,这当中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普通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社会对安保技防及基层社会治理等针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女生计划数不能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30。
第五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三条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贡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与我省 普通高中毕业考试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 8月31日这个时间段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满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满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四条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须参与由甘肃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能录取。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学员是不是合适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详细内容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82号)。同时,还需要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或者以上,女性160厘米或者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当中,女性在17.1至25.7当中。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都是4.8或者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能超出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能超出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七条体能测评。凡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学员,须参与体能测评。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测评项目需都进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评。这当中,有3个或者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后条件和要求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及甘肃教育厅、公安厅有关做好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报考普通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报考普通专业的学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满足《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普通专业的学员没必要参与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二条报考普通专业学员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自不同的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或者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或者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当中,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当中;双眼矫正视力都是5.0或者以上。这当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或者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或者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第二十三条报考普通专业学员年龄不能超出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报考普通专业学员在填写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根据上面说的标准及条件对照学员高中毕业考试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第七章招生办法
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可以在甘肃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首次填写志愿时进行网络在线志愿填写,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即学员填写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详细志愿填写批次及时间详细内容查看甘肃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公告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具体安排以甘肃公安厅、甘肃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公安专业无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第二十七条普通专业志愿填写
(一)甘肃学员可以在甘肃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第二次填写志愿时进行网络在线志愿填写;其他省区学员按照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网络在线志愿填写。
(二)甘肃报考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学员可以在甘肃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首次填写志愿时进行网络在线志愿填写。
详细志愿填写批次及时间详细内容查看甘肃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公告要求。
第二十八条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在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报考普通专业的学员根据“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录取时,在同等成绩下,根据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这当中文史类学员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学员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九条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络在线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以特快专递方法寄达。被我院公安专业录取的学员,将在甘肃公安厅、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指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复核审查复查
第三十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开展考察复核审查、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核审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普通专业学生报到后,按相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核查验工作。审核查验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我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公安部、公务员局等部门《有关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收录取工作的意见》和《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满足人民警察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以参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四条普通专业学生不可以参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互联网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有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专业毕业生可按照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托克逊县等地公安、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面说的专业毕业生也可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收取的费用标准。根据《甘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财政厅有关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取的费用问题的公告》(甘发改收取的费用〔2023〕1133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一年4500元;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的标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一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一年1000元。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根据学院与合作单位签署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特定的专业培训和考证自愿选择,费用自主缴纳。
第三十六条学生待遇及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我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
学院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0931)5683321。
第三十八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通讯地点位置及联系方法:
(一)通信地点位置:甘肃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邮政编码:730200;
(二)招生咨询电话号码:1999313272519993132726;
(三)招生专题官网网址:
http://www.gsjcxy.com/category/zsjy;
(四)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sjcxy.edu.cn;
(五)学院微信公众号: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第三十九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以往相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