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签字:
备注:整改情况填写简明扼要,突出上缴盐“510”金额情况,未挂靠的不填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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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挂靠 公职人员职称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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