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关于颁发中学生毕业证的条例

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初中毕业证发放对象为具备有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发放条件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超过分数线,素质考查合格,无政教处违纪处分记录;学科成绩没有达到到标准者实行毕业证缓发和补考制度。参与补考的学生在9月初参与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超过分数线后统一发放毕业证;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只颁发初中结业证书;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因品质不良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毕业时未被撤消处分者,毕业证缓发一年,到时候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审查核验达到发放条件者予以颁发。
2、按教育部相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获取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一、获取144个学分(必修取得116个学分,涵盖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取得22个学分,选修Ⅱ取得6个学分)。二、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很多于50分)。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唯有同时满足上面说的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互联网上在内容框中填写完整,才可以生成毕业证。
3、学生完成了大学学校规定的各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和学分后,由学校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