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犯以及累犯的构成条件,1997年以来刑法修正案有几个

什么是累犯还有累犯的构成条件?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大多数情况下累犯的构成条件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前罪和后罪都一定要是有意或恶意犯罪。
2.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一定要出现在前罪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非常累犯的构成条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前罪和后罪一定要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任什么时候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什么时候候再犯上面说的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997年刑法修正案累犯认定?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刑罚的详细运用
第二节累犯
第六十五条【大多数情况下累犯和认定累犯的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需要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
前款规定的期限,针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那天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非常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什么时候候再犯上面说的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修正案(八)第七条】
未成年犯罪刑满释放后成年了又犯罪算不算累犯?
不属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内容。按照我们国内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之内再犯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需要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其实就是常说的说,假设犯第一个罪时没有十八周岁,就算犯第二个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也不构成累犯。另外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假设前后两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受上面说的条件的限制,都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