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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新手入门教程,吉林省工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新

时间:2022-10-09来源:华宇网校作者:初级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免费资料下载
工会会计新手入门教程

工会会计新手入门教程?

工会会计是有一套自己的工会会计制度,因为这个原因入门从学习制度入手,只要有会计基础知识的人,对该制度的学习得心应手,主要是从工会收入的来源确认了解,本级和上级,其维权支出的列支合理合法,收支明细列明清晰,利于年末财务决算是一门容易学习的课程。

新手入门会计基础知识有会计结算种类;会计的职能;会计基本六要素;利润计算公式;确认收入与费用的两种标准;会计恒等式;会计法规体系。

吉林工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提高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还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质上,制定本开展办法。

  第二条本开展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独自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总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获取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负民事义务,并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审核查验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大多数情况下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升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涵盖: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必须按自己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都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种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获取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根据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月或按季收取都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组成口径和吉林总工会要求必须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同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工会经费列入财政年预算,并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实行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行政的沟通,依法向地税申报应上缴的工会经费。要积极协调争取行政补助收入,不可以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涵盖: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出现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涵盖: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行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考试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请来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高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考生的奖励。

  优秀考生的人员数量不可以超越我们全体考生人员数量的百分之20,对优秀考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给予的物质奖励每人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300元。

  授课人员讲课费参照本地、本行业(系统)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还有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基层工会要组织会员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会员职工文化生活,持续性提升职工的活力和凝聚力。

  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可以超越参加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二,团体奖励人均不可以超越400元,个人奖励高不可以超越500元;没有设立置奖项的,可为参与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纪念品价值人均高不可以超越200元。

  基层工会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可按照活动要求为参与人员统一购买或定制参赛服装(含鞋),这个支出每人不可以超越8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超过部分由个人担负。

  基层工会举行职工文体活动需请来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标准为:教练、裁判员、评委每人每天不能超出5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不能超出100元。

  基层工会举行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根据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对因参与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给予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联欢会的,可购买一定程度上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为参与人员发放人均高不可以超越100元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够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补上来,补上来部分不能超出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该在当天往返,不可以到明令不允许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如有需,可具体安排工作餐、开支门票、交通费等,每人不能超出200元。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要主题和重要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常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会举行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我们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满足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质上采用灵活便捷的发放方法,但不可以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这个支出每一个会员高年均不能超出1800元。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额度标准为人均不能超出300元。

  工会会员满足法律政策的结婚或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能超出5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能超出1000元的慰问金,每一年只享受一次。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能超出2023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直系亲属(指会员自己的父母、配偶、孩子)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能超出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一定程度上购买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自己发放不能超出5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鼓励基层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应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和劳模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时间不能超出七天(含往返路程),每一年组织疗休养人员数量不能超出本单位人员数量的五分之一,工作人员不能超出疗休养人员数量的百分之10,落地后的疗休养费(含食宿费)的标准每人每天不能超出400元。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这个时间段不可以具体安排收取的费用旅游景点的有关活动,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疗休养这个时间段不可以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址位置不变。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涵盖: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逐步递次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出现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出现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等出现的支出。

  工会会员自己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因素致困时,基层工会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慰问标准大多数情况下掌握并熟悉在2023元之内。特殊困难的,基层工会可按照自己经费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详细标准,但高不能超出5000元。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出现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与互助互济保证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己建设还有开展业务工作出现的各项支出。涵盖: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时出现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还有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基层工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及奖励支出,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高不能超出2023元,奖励范围不可以超越参加人员数量的百分之20。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主管工会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经上级批准可每一年评选表彰一次,表彰人员数量不能超出单位总会员数的百分之10,每人奖品不能超出500元。

  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互联网购建而出现的支出。

  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面说的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涵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担负,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证不够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一定程度上补上来 。

  鼓励基层工会帮助单位通过提取使用职工福利费处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和本单位的集体福利,如慰问离退休工作人员和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疗休养、举行职工食堂或具体安排用餐等集体福利支出。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政策规定还有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的编制工会经费年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完全一样。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按照批准的年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各项支出,应严格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要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基层工会应完善发放手续,对个人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帮扶救助款、慰问品、奖品、纪念品、蛋糕券、入场券等时,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实名制发放并实名签收。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按照自己实质上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请来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吉林总工会负责对吉林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查验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核查验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查验监督。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加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偏。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应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和本系统工作实质上,明确开支标准,规范活动开展。各市州工会若是本开展办法基础上制定开展细则,须报省总备案,基层工会制定有关办法须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那天起执行,此前印发的有关文件,凡与本办法不完全一样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吉林总工会负责解释。

辽宁工会会费使用规定?

辽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开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工作实质上,制定本开展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整个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行政)独自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获取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负民事义务,并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科学精细具体安排预算。基层工会经费年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审核查验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严格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项目制资金管理,要以会员职工的需求定项目,以项目促落实,真真切切保证、维护会员职工权益。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大多数情况下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升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涵盖:

  (一)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每月按自己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都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种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六)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获取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一)要根据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及时收取都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辽宁总工会要求必须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根据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需要留成的经费。

  (二)基层工会依法获取的各项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可以侵占或挪用,不可以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

  (三)单位行政要对工会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证。基层工会要统筹具体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根据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可以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不可以将可以在行政列支的费用转到工会账户支出。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涵盖: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出现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涵盖:

  (一)职工教育费。用于基层工会举行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考试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请来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高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考生的奖励。

  对优秀考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人员数量应控制在考生总数的百分之20以内,奖励金额应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内。

  教师酬金(税后)支付标准可以按照照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行政相关规定执行。如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行政没有有关规定,可参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人每学时不能超出1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每人每学时不能超出10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人每学时不能超出500元;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每人每学时不能超出300元。讲课费按实质上出现的学时计算,每半天高不能超出4学时。

  (二)文体活动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还有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除高档、特殊服装应采取租赁方法外,确需为参赛者购置服装等装备,可以按照年人均不能超出800元标准购置(含服装、鞋帽、配饰等),两年内不可以重复购置。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基层工会举行的文体活动(比赛)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可以超越参加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二。个人项目高奖品或奖金标准不能超出800元,团体项目高奖品或奖金标准人均不能超出300元。没有设立置奖项的集体活动,为吸引全员参加,提高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可为参与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人均不能超出100元,每一年不能超出2次。

  经批准到非本地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如上级工会组织不担负有关费用的可以按照同级财政或单位行政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

  举行文体活动(比赛)这个时间段需请来主持人、裁判员、评委、教练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标准:主持人、裁判员、评委、教练每半天不能超出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能超出100元,举行文体(比赛)活动的基层工会工作人员,不可以领取劳务费。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够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补上来,补上来部分不能超出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春游秋游应该在当天往返,不可以到相关部门明令不允许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工作餐、交通费和活动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等。因工作性质、时间等因素不可以统一组织看电影的,可发放观影券并实名签收,年人均不能超出300元。

  举行文体活动这个时间段,基层工会可以对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伙食补助费。组织春游秋游活动时确可以在外用餐的,可具体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标准不能超出50元,每日不能超出100元。

  (三)宣传活动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要主题和重要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常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会举行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其他活动支出。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涵盖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还有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我们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一个会员年均支出总额不能超出18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满足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质上采用便捷灵活的方法实名发放,发放方法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址位置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可以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基层工会会员过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人均标准不能超出300元。

  工会会员结婚,可以发放不能超出600元金额的慰问品;满足政策的生育,可以发放不能超出1000元金额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给予不能超出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2023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限于会员自己的配偶、父母、孩子)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慰问时可以同时赠送200元以内的实物。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能超出1000元金额的纪念品。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涵盖: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逐步递次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出现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出现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等出现的支出。

  工会会员自己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孩子就学等因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出现的支出。

  在高温、寒冷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可开展一线职工慰问活动,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用品,年人均慰问标准不能超出100元。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与互助互济保证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己建设还有开展业务工作出现的各项支出。涵盖: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出现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行政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还有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行政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补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编制内的工会干部不可发兼职补贴)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基层工会经上级批准同意后,可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工作,奖励比例控制在百分之20之内,每人每一次奖金或奖品不能超出300元。

  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互联网购建而出现的支出。

  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面说的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涵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按照《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担负,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行政提供。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政策规定还有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完全一样。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按照批准的年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细则和操作流程,明确有关经费支出的统一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按规定执行。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详细办法应满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要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基层工会要规范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基层工会开展活动要有详细方案和书面公告。发放奖励、补助和慰问金(品)时,要审批发放手续齐全,发放的资金(物品)、补助要有签领单,实名制自己签收。报销时,购物发票写明单位、详细品名、数量等明细;用餐要附用餐人员名单;原始票据要有经办人、审查核验人、审批人签字。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按照自己实质上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请来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省总工会负责对整个省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查验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核查验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查验监督。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滥发福利、组织公款旅游等。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弄虚作假套取或变相套取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加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九)不准购买明令不允许的物品,不准到明令不允许的地方组织职工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偏。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开展细则中教师酬金、奖金、劳务费用等均指税后支付标准,各基层工会在开展中要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代扣代缴有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本开展细则自印发那天起执行。原《印发辽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开展细则的公告》(辽工发〔2023〕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开展细则由辽宁总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账套允许有课时劳务费吗?假设没有发票怎么处理?

1,如题所指事项,工会组织出现该培训课时劳务开支,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纳入职工教育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

2,一般情况下,外聘培训师提供教育培训事项的,所涉开支纪录写入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科目。3,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所外聘培训师)可去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工会财务凭以进行会计处理。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