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药品的管理要点是什么?”是药学职称考试会涉及的重要内容,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巩固,华宇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①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指定的医疗机构中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医疗机构使用。
②第一类精 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控、 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 7 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 7 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对癌痛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注 射剂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用量。
③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保存 3 年备查;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保存 2 年备查。
④建立精神药品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医药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医药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注册免费领取学习资料 名师培训辅导教学课程
医药卫生考试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