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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什么每,网络宣传周是哪年开始举办的

时间:2022-09-27 21:06来源:venus考试资料 作者: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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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什么每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什么,每一年四月是全国宪法法律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从11月10号到20号左右启动,到12月10号到20号左右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互联网宣传周是哪年启动?

国家互联网安全宣传周从 启动每一年举行一届,以“互联网安全为人民,互联网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 国家互联网安全宣传周9月5日至11日在全国各省市地区统一开展。

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第一,网民应该培养安全意识,文明的网络意识,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轻信,碰见问题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应该加强监管,持续性完善有关制度,对一部分利用互联网谋取利益的不法分子要加大惩罚力度;然后,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

12月2日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们国内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这一认识和了解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一年12月2日我们国内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人流高度聚集也马上就要启动,在这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促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各位民众出行安全。

国家五路安全宣传周主题是?

国家互联网安全宣传周从 启动举行, 确定主题为“互联网安全为人民 互联网安全靠人民”,主题一直延续至今。 国家互联网安全宣传周重要活动于10月11日至17日在陕西西安举行,涵盖开闭幕式、互联网安全博览会、互联网安全技术人流高度聚集论坛及分论坛、主题日、互联网安全教育云课堂、互联网安全赛事等活动。

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证公众健康,逐步递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时间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自不同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原因的整体,涵盖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用促进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加、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拥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导致的损害依法担负责任。

公民需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法,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打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需要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需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一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发布开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开展。

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需要涵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证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相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没有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需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方面的硬性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相关部门领导组织监测互联网,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相关行业、专业等各种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需要使用满足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循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编制相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可以组织开展;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可以开工建设。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满足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需要依法采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相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需要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现场检查。被检查者需要认真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开展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要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导致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查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查内容,作为对其考查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查结果需要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每一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出现的重要环境事件需要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按照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用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没有达到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用措施按期达标。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自不同的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要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还有人文遗迹、古树名木,需要采用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需要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生态安全,依法制定相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开展。

引进外来物种还有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需要采用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需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保证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详细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根据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对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相关部门采用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还有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情况,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需要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需要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促进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出现。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需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促进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采用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公民需要遵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平日生活对环境导致的损害。

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用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相关的疾病。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采用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需要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还有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出现。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需要满足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可以未经同意私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采用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出现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还有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恶意修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需要都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可以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需要遵循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越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获取排污许可证的,不可以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不允许引进不满足我们国内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始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在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需要马上采用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人民政府需要马上组织评估事件导致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详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不允许将不满足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需要采用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采用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具体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需要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故此,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加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加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加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公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要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定期公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要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还有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要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纪录写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者名单。

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需要认真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法、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还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对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需要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需要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需要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针对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满足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可以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那天的第二天起,根据原处罚数目金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原因确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环境保护的实质上需,增多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越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责令其采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多项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未经同意私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认真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信息。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获取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恶意修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不允许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导致损害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担负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还有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相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需要与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担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候效这个时间段为三年,从当事人清楚或者需要清楚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需要给予处分的,需要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而相关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需要引咎辞职:

(一)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需要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没有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取逃避监管的方法排放污染物、导致环境事故还有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导致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没来得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恶意修改、伪造或者指使恶意修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需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保险公众宣传日是具体是什么时候启动的?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是每一年的7月8日,这是在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众宣传工作,持续性的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中国保监会决定的。因为这个原因, 7月8日,也是第一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每一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都会有不一样的主题,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紧跟着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例如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是“倾听由心,互动你我”, 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等。

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为了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开展,全面逐步递次推动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时间为每一年的12月4日。 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全国老年人广场舞竞赛规则?

 一、活动名称

  “舞动生命”全国中老年人广场舞大赛

  二、活动宗旨

  关爱老人一族,感召青年一代。

  三、活动时间

   10月13日 — 10月2日(重阳节)

  四、联合主办单位

  新华社新华网、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老年大学

  五、承办单位

  新华网竞赛栏目

  六、参与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参赛队员30人以下(这当中年龄不可以低于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不可以参赛。)

  2.参赛作品以公众可以广泛参加的广场舞为主要,不分舞种,可从各自不同的广场舞中自行选定并加以改编。

  3.参赛服装统一、美观大方,满足参赛广场舞特点。

  4.参赛的轻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允许使用锋利、具有伤害性器械。

  七、形式内容要求

  1.题材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的创作或表演形式具有新意和创意;

  3.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4.一定要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自始至终保持完整性。

  5.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守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反映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产生选手不遵守健康、安全原则,产生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担负责任)。

  八、比赛办法

  1.比赛分初地方初赛、地方晋级赛、地方决赛、全国总决赛;

  2. 初赛由评委组看各参赛队报送的舞蹈视频,进行筛选;

  3. 复赛出场顺序以比赛开始前抽签确定;

  4.决赛出场顺序以复赛成绩确定,按成绩由低到高顺序出场;

  5.每个参赛曲目时间要求在5分钟内;

  6.参赛队自备比赛舞CD伴奏带两盘(备用一盘)。

  九、大赛日程表

  时间 活动事项

   10月13日 新闻公布会

   10月—12月 全国宣传推广

   1月—3月 春节热身赛及地方分赛区海选

   4月—5月 地方分赛区复赛、各地媒体宣传

   6月—7月 地方分赛区决赛、记者助力圆梦

   8月—9月 六大赛区前五强进京培训

   9月30日 全国总决赛

   10月2日 颁奖盛典

  十、大赛评审组

  中国国家一级舞蹈详细指导、知名舞蹈艺术家、知名舞蹈演员。地方海选、复赛、决赛每场很多于3名评委。全国总决赛很多于5名评委。

  评判规则保证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十一、评分细则:

  此次比赛分为地方初赛、地方晋级赛、地方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不同阶段评分标准都划分为仪表、舞蹈姿态和场内气氛3个部分,详细评分标准在各个阶段会略有不一样,比赛层次越高,要求越严格。

  初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妆容到位程度

  服装与舞蹈内容契合度

  跳舞者的精神状态,面部表情

  舞蹈姿态 舞蹈表演者相互配合度、协调

  舞蹈整体的配合度和队形变化

  场内气氛 舞蹈的感召力和传染力

  复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与舞蹈满足表现内容情境

  跳舞者的精神状态,面部表情

  舞蹈表演 舞蹈动作标准、整齐、规范

  表演动作流畅协调,技巧性强

  舞蹈表现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情境,节奏把控掌握准确

  舞蹈的编排有创意性、新奇,比较受欢迎,内容积极向上

  现场氛围 所讲述舞蹈背后的故事真实、感人,具有感染力

  全国总决赛、地方决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与舞蹈满足表现内容情境

  舞蹈者的妆容、面部表情,精神状态饱满

  舞蹈表演 舞蹈动作标准、整齐,有一定规范

  表演途中动作流畅,队形变化整齐统一,有很强表现力

  舞蹈动作有一定难度、技术技巧完成情况很好

  舞蹈表现 舞蹈所表现的主要内容与舞曲健康、积极向上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情境,节奏把控掌握准确

  舞蹈的编排有创意性、新奇,比较受欢迎,与此次活动精神相统一

  现场氛围 可改变现场气氛,热烈

  所讲述舞蹈背后的故事真实、感人,具有感染力

  每轮比赛中可能产生的需酌情扣分的点:

  1.产生不安全动作;

  2.比赛中服装、服饰、头发散落;头饰、道具、鞋掉落等;

  3.音乐、舞蹈时间不满足比赛要求;

  4.参赛队员比赛中途上、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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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考成绩分数线 发布时间? 中考成绩分数线 发布时间大概是在七月份,其实就是常说的在7月3日,中考成绩出来后面,各市县将会发布有关的中考成绩分数线,录取成绩分数线各中的录取成绩分数线会在7月3日或者是...

    2022-09-27

  • 一学年是多长时间,学年的学期怎么算

    一学年是多长时间? 一学年是两学期,一年时间,跨度两年。 中国法律规定,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可以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满一年,大多数情况下是秋季9月到第二年9月(包含寒暑假)为一学年。大多数情况...

    2022-09-27

  • 三亚中学是三亚一中吗,海口中学和海口一中是一个学校吗分数

    三亚中学是三亚一中吗? 亲,感谢你对三亚教育的特别要注意关注。 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好几所,例如三亚市第一中学,海南中学三亚学校,三亚市第二中学,三亚市第四中学,西南大学三亚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

    2022-09-27

  • 初一学生作息时间,2022年初一作息表

    初一学生作息时间? 1.晚上睡觉前一小时背诵英语或是其他需背诵的(一定不要睡就睡啦不要一直想着,不然影响睡眠质量,让次日精神差); 2.早上起床把上一天晚上背的东西在脑海里回想一遍,加深影像(实际上这样多也只...

    2022-09-27